向着人生边上走去之四
(2008-06-29 1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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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自传骨灰副村长鲁迅 |
分类: 原创 |
向着人生边上走去(之四)
一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在其名作《海边的卡夫卡》中有一段关于死亡的对话——
“你认为佐伯将自杀?”
“不然。”大岛说,“她正率直地、静静地朝死亡走去。或者说死亡正向她走来。”
“就像列车朝车站开来?”
“或许。”
这几句简短的对话,很是有趣,一如杨绛的“走到人生边上”,令人喜欢。而周作人在其《中年》里的一段文字——“年纪一年年地增多,有如走路一站站地过去”,也是个很不错的比喻。阿容的说法,了无新意,但却是这篇文章的主题,因此,不得不忝列其中——“向着人生边上走去”。
十多年前,我读胡适先生的《四十自述》时还颇有不解:人生才四十,干嘛就写自传?而且胡适先生不仅自己写,还要求他的朋友们,比如林长民、梁启超、梁士诒、蔡元培、张元济、高梦旦、陈独秀、熊希龄、叶景葵……也要写。
之所以到处劝他的老辈朋友写他们的自传,是因为先生“深深地感觉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字”,其次,他的朋友林长民、梁启超都没有听他的话留下自传,就突然不幸地去世了,令他越发感觉写自传的必要和急迫。
我非名人,自不必因胡适之的话而心生涟漪。即使写自传,只怕也没人爱看,所以,我还不致于自作多情而又浑然不识到此种程度!
但诚如郁达夫说,四十岁前后,似乎是人生的一个小段落。说到四十岁,当然不能遗忘了我们的孔老夫子他老人家的一句名言:“四十而不惑”。不过周作人则认为:“……四十可以不惑,但也可以不不惑……”,而且周先生还说自己“决不敢相信自己是不惑,虽然岁月是过了不惑之年好久了……”。
既然四十岁是人生的一个小段落,那么,不管是名人还是凡人,倘有可能,真的不妨做一点总结。我便是如此想的。对自己来一点总结,想一想可以,也能够做得到,但倘令我写下来,似乎就缺少一点勇气了——如此说来,可能会让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们思想开去了:“没有勇气?是不是做贼心虚?抑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事情当然不是这样。没有勇气去写,乃是深感自己四十年来平庸的生活实在没有抒写的价值,更不要说什么意义了。因此,我对自己的总结,许多时候只体现在思想之中——想一想也就可以了,而想一想,便算作总结了吧?其实,人过了四十,谁又能说得清今后还有多少路可走呢?即使漫长一些,也不会再像前四十年那么好走了,毕竟,往后的年岁是一日老于一日了呵!
二
这一篇的文字,既不是自传,也不是总结,尽管要总结的东西可能很多。这篇文字,依然围绕我的“向着人生边上走去”这样一个话题,谈一谈新近的一些想法。
新近确实有了一些想法,而且可以谓之为新的想法。诸如死的问题,死后的问题,亦即所谓归宿问题,还有其它的一些问题,都想了,且想了许多许多。
四世纪时希腊厌世诗人巴拉达思作有一首小诗:“你太饶舌了,人呵,不久将睡在地下;住口罢,你生存时且思索那死。”
这话有些意思,令我喜欢。同时,我一点也不以为这是一首厌世的诗。在诗人看来,我们人类太饶舌了,而且所饶舌的,大都为乌七八糟的东西,且不知自己很快就要睡到地下去。诗人要求我们住口,因为人类只有停止了饶舌才会懂得思考,当然,我们中有很多人是思考的,只是我们很少思考到死。诗人要我们思考那死,真是伟大的诗人!了不起的一个先哲!
“人呵,不久将睡在地下”。看来,希腊民族也和我们中华帝国一样,对于死后的去处都有一个很相同的追求:“入土为安”!
三
关于传记的写作,令我想到了遗嘱。这两个看上去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怎么会扯到一块呢?
还是回到胡适那里。胡先生建议名人们趁健在时抓紧写自传,一则他认为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字;二则,他的朋友林长民、梁启超因为没有听他的话而又突然地走了,令他十分感慨,认为,林这一走,“他那富于浪漫意味的一生就成了人间永不能读的逸书了!”而梁先生的离去,则让他感喟:“中国近世历史与中国现代文学就都因此受了一桩无法补救的绝大损失了”。
如此一来,自传便有了遗嘱的意味了。
关于自传这个东西,一直令我很不踏实——即,我总以为自传是不完全可信的。既然是写自己的而且又是文学,免不了有创作的成分,有时甚至会兼带一些创造也未可知,一如名人的日记。可能由于这一原因,我一直不大阅读自传方面的书籍,也包括一些名人们的日记。
但遗嘱不一样。即使是名人,其遗嘱,也少有创作的成分在里头。古人讲“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名人们自会知道,一个快去见上帝的人了,哪还敢再说谎呢?因此,我对于遗嘱,似乎比较信任。
四
我读过为数不少的名人们的遗嘱,也有机会读到过小人物们的遗嘱。如果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嗜好的话,那我对遗嘱的关注则可视为我的一个嗜好。但如同我没有资格写自传一样,我也同样认为没有写遗嘱的必要。原因就在于,我没有富人们那些遗产,此其一。其二,我也没有成群的儿女,担心他们因争夺遗产而弄得打官司告状,竟致于兄弟反目,姐妹结仇。我一直以为,世界上原本最亲的亲人间因为遗产而搞到这副样子,实在是令人悲哀而又心痛的事情。
我只有一个孩子,且早已给她讲明:父亲的一点财产,将来不会留给她。那是社会给予的,具体地说是民众养活我的——我是财政供养的人,所以,在自己回归自然之后,我会把自己几十年来在人间积聚的财产——房屋、书籍、极少的一点存款,全部捐给社会。大约在十多年前吧,就想过要成立一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会,但去民政局了解时却被告知:我那点钱,压根就不具备成立基金会!对此,我一直不能理解并很有怨言,也当面向他们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五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在乡镇工作时,有个在村里担任副村长的人,同我相处的不错。他父亲去世时(母亲过世很早),立下的遗嘱是这样的:“我一生贫困,只有三间砖瓦房,西间归老大,中间归老二,东间归老三。”老三就是那个在村里做副村长的,叫阎宝军。宝军说,老大困难,东间房我就不要了,给老大吧。老大把中间那间房折价给了老二,三间房就归老大名下,做了他儿子的喜房。
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简单而又非常寒酸的一份遗嘱。
三年后,那时我已回到县城。一天下午,有人来找我,自报家门,说他是阎宝军的儿子。一听是阎宝军的儿子,我很高兴。但这孩子连坐下的意思也没有,只见他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递到我面前,说,叔叔!这是我爸的遗嘱!我一惊,端在手里的水杯,险些掉下地来。我抻了抻那张又皱又脏的纸,字迹被水或者是泪漫漶得模糊不清,但我还可以勉强读得出——“水灵,我死后你可以改嫁,但要把孩子带上。每年别忘了给我父母烧把亡纸。我借过镇粮管所张镭所长五百块钱,一定要还给他。……”
水灵是宝军的老婆。儿子成绩不错在我们县城读中学。宝军是辞了副村长后投奔一位老表到山西挖煤,第三天就在井下出了事,死了。尸体找到时,从他那顶下井的安全帽里找到了这张纸,算是遗嘱吧。我没有收下宝军借我的五百块钱。我对孩子说,这五百块钱权作叔叔给你的压岁钱!可他死活不肯收;我只好留下,后来托人带给了孩子的母亲水灵。
如果宝军父亲的遗嘱,简单而又寒酸,那宝军的遗嘱,则令人沉重而又心酸!许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怀念这个叫宝军的人,而每次想起他时,我又总会很伤感——为他的不幸,难过上好一阵子。
其实,像宝军父子这样的遗嘱留他做甚呢?只能徒增我们这些活着的人的哀伤与痛苦。
但名人那就不同了,似另当别论。伟人嘛,就更不可同日而语了。
看得出,我是把名人与伟人区别对待的。把他们分开来说,是因为有人误把名人也当成伟人。很显然,这是一个极大的谬误。我的意思是,名人不一定是伟人,甚至压根就与伟人这个词沾不上边。对此,有些名人可能很不乐意我这说法。
名人是有些名气的人;这些年中国的名人一下子多起来了,甚至连大师也如雨后春笋。不过,如果你知道连电视台的播音员也被称之为名人了,那么,我相信,关于名人,在我们心中的那份油然的尊崇,突然地烟消云散而去,似乎也就不足为怪了。
如果名人就是伟人,那电视台的那些主播们也就该称之为伟人了?只怕连他们自己也未必敢笑纳吧!更为搞笑的是,这些人不仅被称之为名人,连他们的嘴巴也变成了“名嘴”。照此说去,那刘翔的腿是名腿,咱们的国球——乒乓球球员们的手就该称名手?再扯得远一点,爱因斯坦的脑袋是不是也该叫他名脑?现实中无处不在的荒谬与悖论,更多情况下并非只是令人啼笑皆非,而实在地令人愤怒!—就此打住。
六
我查遍鲁迅全集,也没有找得到先生的遗言。但他于1936年9月5日曾写过一篇随笔《死》,竟成了他的遗言。这篇文章发表于《中流》半月刊第二期。距鲁迅先生10月19日去世,也仅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文中叙述了“死”的杂感,说到自己——
“近十年中,有时也为了朋友的死,写点文章,不过好像并不想到自己。这两年来病特别多,一病也比较的长久,这才往往记起了年龄,自然,一面也为了有些作者的笔下的好意或是恶意不断的提示。
“从去年起,每当病后修养,躺在藤躺椅上,每不免想到体力恢复后应该动手的事情;做什么文章,翻译或刊行什么书籍。想完之后,就结束道:就是这样罢,但要赶快做。这‘要赶快做’的想头,是为先前所没有的,就因为在不知不觉中,记得了自己的年龄。却从来没有直接的想到‘死’。
“直到今年的大病,这才分明的引起关于死的预想来。
“我只想到过写遗嘱,以为我倘曾贵为宫保,富有千万,儿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写好遗嘱了,现在却谁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张吧。当时好像很想定了一些,都是写给亲属的,其中有的是:
1、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2、赶快收殓,埋掉,拉倒。
3、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4、忘记我,管自己生活,要不,那就是真是糊涂。
5、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后,但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6、别人允诺你的事物,不要当真。
7、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此外自然还有,现在忘记了。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这是一篇散文,不幸竟成为谶语。许广平决定遵照这遗嘱去办理丧事。
与我们伟大的鲁迅这并非遗嘱的遗嘱相比,伟大的爱因斯坦的遗嘱就另有一番情趣。
1955年4月18日,爱因斯坦病逝。临终前他留下了遗嘱:“我死后,除护送遗体去火葬场的少数几位最亲近的朋友之外,一概不要打扰。不要墓地,不立碑,不举行宗教仪式。骨灰撒在空中,和人类、宇宙融为一体。切不可把我居住的梅塞街112号变成人们‘朝圣’的纪念馆。我在高等研究院的工作室,要让给别人使用。除了我的科学理想和社会理想不死之外,我的一切都将随我死去。”
七
一个是伟大的文学家,一个是伟大的科学家。两份遗嘱,有其相同处有其不同点。鲁迅的“埋掉,拉倒”,是典型的中国式的“入土为安”理念。而爱因斯坦的“不要墓地,不立碑,不举行宗教仪式。骨灰撒在空中,和人类、宇宙融为一体”,无论在欧洲,还是亚洲,抑或其他民族,都是一般人所难以企及的思想。而深受人们爱戴的中国开国总理周恩来,身后抛撒骨灰的决定,在中国的历史上,也可能是第一人。这对于生活在极度封闭而又孤陋寡闻的那个时代的我们来说,其震撼程度不亚于同一年的唐山大地震!然而,我们哪里知道,一个生活在资本主义国度的科学巨人爱因斯坦却比我们中许许多多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做得更唯物,更彻底,更干净利索,也更为令人赞叹不已!
我想到了我自己,想到作为一个凡人的我——他身后的一些事。
按说,既然是一个凡人,就很没必要,为身后的也可能虚无也可能真实的东西操心。活人的时候,让我们操心的东西难道还嫌不够?
但诚如鲁迅所言,关于死,“不过好像并不想到自己”。现在想起,也绝非一时心血来潮。乃是一次电梯故障把我一个人锁在里头时,我才知道自己的内心原是多么地脆弱。好像一下子没有了空气似的,因为紧张而呼吸困难,腿立马也就软了下去。我心脏不甚好,乃是知道的,但突然间的一点点变故,何以会让我脆弱到这种程度?真是想像不到的。事后细忖,不过是惊恐而已!但那一刻却委实地有即将要死的感觉。而其实是有紧急呼救铃可以呼救的,可由于惊恐,全然忘记了一切。这样说来,好像是怕死的样子,其实不然。被窒息而死是我最为害怕的一种死亡,我无法忍受这种死法。所以,当我浑身汗湿地走出电梯时,我瘫坐到了地上。我知道,我被吓得半死!是的,是半死!这个说法我很感兴趣,也很有意思。电梯打开时,我是半死,打不开呢?不就是全死了吗?生命,原是如此之简单!一步迈不开去,就被上帝带走了。但我说过,我并不怕被上帝带去,我只是害怕过于痛苦的死亡方式,这让我接受不了。
正是此次意外,正是此次惊恐,令我想到应该写几句话。并非遗嘱,但我的孩子不妨像许广平先生视鲁迅的文章为遗嘱一样,将我文字里的这段话在将来的某一天作为我的最后的要求或者希望——来看待。
我的话很简单:我希望,如果我的生命走到了尽头,我不愿意像常人一样以安葬的方式来回归自然。但是,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把自己曾经的一个想法写出来,尽管这是一个已经破灭的想法。
八
在我的母亲过世之前,我曾经有过这样的决定:百年之后,我要与母亲葬于一处,以便于在另一个世界服侍我的母亲。这个决定绝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年纪并不很大时的一个断然决定。这个想法曾多么深入骨髓,坚定不移而又令我无比亢奋!但当母亲真的去世了,父亲却告诉我,说母亲在她去世的前两年,要父亲答应她一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如果她不在了,她要与前夫合葬一处。父亲竟然同意了,也没有想到过要征求一下我们的意见。
既然母亲立有这样的遗言,作为儿女,理所当然要照此办理。但是,这个在许多人看来很无所谓无的事情,却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无穷无尽的愁苦和失落。不妨说,这个决定不仅击碎了我的梦,我身后惟一的一个美丽的梦,还令我始终不敢信以为真。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无法安抚自己的心灵。坦白地说,我实在不能理解!但是,我知道,我没有办法!我无可奈何!我们只能按照遗嘱办事。可是,母亲的决定,怎么看都像是将我们推出家门,撒手不管!活着时,无论生活发生怎样的变故,母亲都不会扔下我们。当她作出这个决断时,我猜想这一定是她思考了一生的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对她很重要。尽管如此,我还是难以接受,直至今日。我无数次含着泪眼问只有一张遗像属于我的母亲:你这样做想到过我吗?你难道不知道我们不能分离?更何况,我们还有过约定——那时候,我还小,当我说,将来,我要和您葬在一处时,您捂住我的嘴,我下边的话还没说完呢,我想说,百年之后我要把自己葬在父母一起。您哭了,而且哭成了那样子!我被吓坏了,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事。那时,我并不知道母亲还有过一段并不很长的婚姻。“以后”,擦干眼泪,母亲说,“再不许你瞎说了。再瞎说,妈就不疼你了!”我看着母亲的脸微笑,不停地点头,泪水滚落在我的脸蛋上,母亲用手轻轻揩去。
九
作家毕淑敏在一篇文章里写道:“我相信每一个赤诚忠厚的孩子,都会在心底向父母许下‘孝’的宏愿,相信来日方长,相信水到渠成,相信自己必有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那一天,可以从容尽孝。可惜人们忘了,忘了时间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世上有永远无法报答的恩情,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击的脆弱。”
我年少时的那个决定,难道不正是自己向父母许下的“孝”的宏愿吗?
父亲去世前,姐姐流着眼泪对父亲说:“你怎么不考虑今后你一个人怎么过?我们又怎么忍心地看着你一个人孤伶伶地在那里?”父亲很沉静地躺着,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什么反应。他用眼睛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姐姐,吃力地吐出几个字:“人不能只想着自己!”这也是父亲去世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因为,这之后他就昏迷了过去,两天后,溘然长逝。
父亲是孤单的,姐姐说得对。每次去墓地祭扫,我总能深深地感受父亲的寂寞和孤独,尤其到了冬天,满目萧索的墓园更增添了我这份感觉。所以,每一次从父亲那里回来,我的心绪就要坏上好一段时日,不能自拔。
在母亲离去之后,父亲的问题就摆到了我的面前。某种意义上,母亲已实现了她的愿望。但父亲怎么办?作为父亲惟一一个在他身边的儿子,我知道,我没有什么可选择的,我要做的,就是陪同父亲走那未来的漫漫之路。而这,又与我的内心,是何等地相违背。
这样说,并非是我不愿和父亲一起走,这是不存在的。在我与父亲之间,尽管讲话不多,可内心却是有爱的。也就是说,没有人会怀疑我与父亲的感情!只是我与父亲在许多方面有着很多的不同。尤其是生死观,可能他就不大考虑,而我却想得颇为深远。某些思想,可能不大能被父亲这样的人所理解,父亲的特点是,他不理解的东西,并不反对。很多时候他甚至愿意接受我的一些观点,认为“有些想法”。
但是,在他认为我的一些东西“有些想法”的同时,他惟一不能够接受的就是:抛撒骨灰这一在他看来太不可思议的行为!他的思想是正统的,他所能接受的,只能是“入土为安”,“尘归尘”。
我曾和父亲聊过。在母亲去世后的一个夜晚。“我不接受!”他说。不仅不接受我对自己百年之后的想法,抑或说决定,而且他还严厉地批评道:“年纪轻轻,怎么能这么想?看来你这脑袋这几年在外面肯定中了邪了。”我笑了,尽管那场合不适宜,好在是黑夜,我父亲不喜欢开灯。
我试图解释说,不能认为骨灰埋入地下才叫入土,抛撒骨灰也是入土,也是尘归尘。可父亲默不作声。我知道,我说服不了他。
十
为什么身为一介凡人,却要想到抛撒骨灰呢?
第一,缘于我对生命的彻底意义上的洞悉——如果大家认为用“看透”一词比较好理解,那不妨就用这个词。但“洞悉”终究不完全是“看透”,或者说,依我的感受,“洞悉”与“看透”(或者“看穿”),还是有所区别的。
第二,缘于我内心的追求与恐怖。我追求光明,害怕黑暗,即使是夜间睡觉也不敢把窗帘拉得过于严实。我时常在深夜里突然醒来,因为黑暗找不着门而惊恐万状,大声呼喊!我还害怕憋闷,喜欢宽敞的空间。
如果死是另一种形态的活,那么,地下的空间无疑太过狭窄。且不说公墓的面积如此之小,就是骨灰盒也不过火柴盒般大小。喜欢自由、敞亮的我,倘在某一天进入那里,而且还要深埋地下,那是多么恐怖而又难以接受啊!因此,我觉得,那一捧骨灰还是找个地儿撒了吧——撒在我生长的地方,喜欢的地方——家乡的每一寸土地都令我喜欢——再撒一点在母亲的坟墓边和父亲的坟墓边。我要守候他们,我要陪伴他们。我要为他们做许多在他们生前我没有尽到责任的事情。更为重要的是,即使做鬼,也应该和父母在一起,那会多么地幸福!
写至这里,鼻子突然有些酸。朋友们或许以为我对于生命之死的悲伤,悲伤当然会有一些的,怎么会一点没有呢?生活了几十年的人世间,总还是有一些依恋的人和物的,比如自己的亲人自己的朋友。但我更多的悲伤还来自于我对于未来世界的难以预知,至于把握,就更是难以谈起了。另一个世界是不是也很光明呢?这是我想得最多的时候,也是最令我惶恐不安的地方。其次,我之酸楚,乃是担心在另一个世界,自己与父母不再相见,也不再相识。仅此一点,就足以令我愿意再死上一次,因为,如果见着了他们却彼此不识,那该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啊!这一切即使求助于上帝,恐怕也说不清楚啊!
在这样的魔折中,我的内心变得愈来愈脆弱,也愈来愈不堪一击!人,似乎也越发地有了沧桑感。有朋友坦言,称:你这几年没见长什么本领,古怪的思想倒产生了不少。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深感纳闷,又想得到我的回答。可我一句话也没说。我能说什么呢?我对谁都说不清,也不想说,不管他是谁。
人们常说,身后是百年后的事。殊不知,这样的话不过是祝福或者愿望而已!有几个人达到那样的高寿?再者,即使活到那样的高龄,又能怎样?与其老得不成样子,连累子女后代,不如干净利索地走人,与己与后代都有利的事,何乐而不为呢?——如我的母亲,亦如我的父亲——那般。
生命是永恒的。而对于生命的思索,我想也应该是永恒的。我既非哲人亦非思想家,尽管骨子里有那么一点希望。所以,对于生命的思索与感悟,总显得庸俗而又苍白。总想有一些新意,也总想给别人也给自己一点惊喜,可愣是做不到。做不到,大抵只能归罪于自己的智商太低。
其实,从我们降生开始,我们就在向着人生边上走去了。只是当我们意识到的时候往往比较晚罢了。我是在十四岁那一年突然之间意识到自己会死的。那份恐惧,我们都能够想像得出——一连几天不说话,把母亲吓坏了,告诉了父亲。最后当然是不了了之。在此之后,就不大去想那个问题了,反倒心平气和了起来。我始终觉得,生命之中有很多的奥秘,不管我们人类怎样聪明,似乎都不足以有完全揭示的本能。远古时期,当我们的祖先们实在闹不清生命之秘时,以鬼神崇拜为核心的原始宗教便应运而生了。所谓原始宗教,在我看来就是一种神秘文化。在许多人看来,神秘文化是无稽的,最多是“资助谈”的、提神的,有人甚至指摘其为封建产物,是极端的迷信。实际上,神秘文化,乃是中国历史之源。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一直以来,中国文化界对鬼神的研究始终只谈神话,而怕触及鬼。认为神是真善美的象征,可以登上高尚的学术殿堂,而鬼则代表假恶丑,是可恶的、是迷信,君子不足道也。而一些与鬼神交通的方法,如卜筮、星命、堪舆、占候、相学、巫术、修气炼丹、特殊功能等,更是卑下的,令人退避三舍。事实上,鬼神的圣洁与非圣洁、善与恶、美与丑的对立,完全是后起的道教教义,而在此之前,中国人鬼神不分。“黄帝四面”,可谓丑陋之极,却为中华民族所共奉;“夔一足”,行走尚不能自立,而殷商祭之称高祖。对此,钱钟书先生的一段话说得很是到位:“天欤、神欤、鬼欤、怪欤,皆非人非物,亦显亦幽之异属,初民视此等为同质一体,悚惧戒避之未遑。积时递变,由浑之画,于是渐分位之尊卑焉,判性之善恶焉,神别于鬼,天神别于地袛,人之鬼别于物之妖,恶鬼邪鬼尤沟而外之于善神正神;人情之始袛望而惴惴生畏者,继亦仰而翼翼生敬焉。故曰:‘魔鬼出世,实在上帝之先’。后世仰‘天’弥高,贱‘鬼’贵‘神’,初民原齐物等观;……盖谓‘神’出身于‘鬼’,‘鬼’发迹为‘神’;事颇如成则为‘王’者,原为‘寇’”(《 管锥编·一》第184页)。
鬼,指人死后的灵魂。《说文》解释为“人所归”。而“神”,字,从“示”从“申”,“示”表示祭祀,“申”是闪电。先民对天空的闪电来无踪、去无影,感到不可理解,因而产生了“神”的概念。
以上的“鬼、神”之言,是现代人的研究成果。但鬼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以为我们的智慧比之先人,恐怕也高不到哪里去。也就是说,关于鬼神,我们所知甚少,因为我们的智慧还不足以能够做到完全地把它们揭示出来。
关于宗教,在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的眼里,不过是抗议之后的一声“叹息”而已!有时候,我们对许多事物的研究,不可谓不够深透,但千言万语、雄文巨著却不及某些外行的一句话表达得深刻、独到而又能令人幡然惊悟!——这大抵是研究家的悲哀吧?
十一
我很是关注“人所归”的问题。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在其名作《海边的卡夫卡》中借用作品中人物佐伯的口说:“……但我是这样想的,出生的场所和死的场所对于人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出生的场所不是自己所能选择的,可是死的场所则在某种程度可以选择。”
是的,的确可以选择。
鲁迅的《活着》是一种选择;爱因斯坦的遗嘱,也是一种选择。不管以何种方式,实际都可视为一种选择。
如果说,作为小人物,活着时我们时时处处要受制(治)于人,不能有自己的决定,也不能有自己的选择,那么,在我们即将远离人世,也一并远离那些“受制(治)”时,大抵就可以无所顾忌,做自己想做的,说自己想说的了吧?我的选择,无疑是我的个人意志,不受制于任何人的意志!所以,我深感快慰!
接下来的路还要走,不同的是,要边走边看着风景,直到脚步嗄然而止。不再前行的时候,惟希望有自己的亲人、自己至爱的朋友,立于身边,目送我的远行!
……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雨谷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