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美现象看民营企业的困境和前景
(2010-09-28 21: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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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黑体国美管理团队公司董事局黄光裕陈晓财经 |
国美投票看似陈氏阵营胜多败少,但我认为应当是创始大股东获胜。
因为这是一场不该发生的战斗,一场没有果实的胜利,一场特定背景下情、理、法、义、利的角逐。
说它不该发生,一是创始大股东的遭遇不该发生;二是董事局不能违背股东利益,却违背了大股东利益;三是管理团队干预股东事务不在情理之中,更不在法理之内。
说它没有果实,一是一个不代表创始大股东意志的决议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又能维持多久呢?仅仅是管理团队自娱自乐吗?
说它有特定背景,一是百慕大公司;二是香港上市;三是大陆经营;四是监狱内外;五是民族情节;六是忠义传统;七是政治环境。
在上述三点一线上,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认知,也一定会有不同的归宿:
1、情感有价。黄、陈均不能脱俗。合作也罢、斗争也罢、紧密也罢、分裂也罢,感情因素无法摆脱,也不应无视。
2、理在其中。单方考虑有理有据,综合判断理各有主。
3、法难责众。谁违法谁不违法,违法得究,应无一例外,否则,法无边际,犹如无法。
4、义不容辞。有人说公司管理只有法,没有情和义。除非公司不是人做的。股东责任是义,社会责任也是义,管理团队的职责更是义不容辞。
5、公司的本质就是逐利,犹如人之自私,这是动力源泉。国美也不例外。
上述认知,矫枉过正,难辞其咎。一个在狱中的人,一个在自己创始的公司董事局里无人代言的大股东,面对70%的投票率和一群没有大股东代表的董事局及其利益共同体,5项提议竟有一项通过,其它几项仅差3个多点,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胜利。
作为中国民营企业在线主持人,从此看到了创业者背负原罪坚持不懈的风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困难是暂时的,即便14年又能怎样?改过自新,反观自省,前景光明。
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家族企业无罪,民营企业无罪,创业者无罪,大股东维权无罪。
【以下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3476660100lste.html?tj=1,引用以资佐证胜败所在】
新浪网友2010-09-29
17:37:43
此为不战而曲人之兵;4、通过非上市门店培养一批管理人员,一边东山再起的时候替换上市公司管理层,王俊洲一伙再大本事也是叛臣必须彻底清除,中国别的不多人太多,缺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