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遭剽窃,网络让我的文字四处漂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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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抄公原作者一只眼阿q精神编者杂谈 |
分类: 杂谈时评 |
文/耘农湖北
其实,剽窃他人作品之事在时下的确防不胜防,几成顽症。到底由谁来惩治这一痼疾,不少作者以为仅仅是媒体的事儿,但我认为,这只说对了一半。倘使真正做到媒体与原作者以及广大读者联手剿杀剽窃之行,文抄公们就会因担心出丑而有所收敛,从而还文化传播一片纯净朗洁的天。
之所以剽窃现象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原作者的沉默和少数媒体的“不作为”造成的。这无形之中给剽窃者制造了“防空洞”,有了可趁之机。另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媒体编辑根本处于不知情的状态,也不可能篇篇文字都核实、往往剽窃之作得以蒙哄过关。由此看来,整顿剽窃风,惩戒剽窃者,首要问题是必须树立起穷追猛打之风,无论编者,原作者,对剽窃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并联起手来实行文字“打假”,让剽窃者不敢为所欲为。根据我的经验,凡发现自己文章被抄袭,只要立马向相关媒体及时予以揭露并提供相关证据,一般都能收到预期效果。笔者虽算不上文坛大腕,倒也是一个发表作品较多较广的勤奋笔耕者。近年来,几乎每年都有作品被人抄袭的事情发生。为此,我从没有丝毫手软,而是一经发现,立即举报。最近两年,我先后将抄袭我原作的三位省外的不劳而获者予以检举,就得了相关媒体支持。后来还以此有感而发,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发表了题为《遭遇无奈》的短文。在我看来,原作者的及时揭发不仅很重要,而且很必要,这既是对自己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对媒体信誉的维护。假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可能而让剽窃者得不到应有的惩治,从而助长剽窃这一不正之风。
在为捍卫自己的心血之作而只身“打假”的过程中,我感到媒体的鲜明态度和采取的有效措施是关键一条。因而一些媒体的做法与经验可资借鉴,值得妨效:其一,在事发媒体上公开剽窃者的致歉声明与改正承诺;其二,由事发媒体对剽窃者予以“封杀”,在半年或一年内不采用其任何来稿;其三、扣发或追回剽窃者稿酬,并转付给原作者;其四,责令剽窃者以书面或口头号的形式,向原作者致歉;其五,用连发原作者稿件的办法,借以封堵剽窃者后路。从实际效果看,这些措施较好地起到了惩治剽窃行为,扼杀剽窃之风的作用。
应该说,对剽窃者及其剽窃现象,无论是原作者还是媒体都是深恶痛绝的,但因如今传媒发达,一方面是编者和广大读者苦于不知情而容易受蒙骗。另一方面是原作者不可能在如林的报刊中,很快发现遭人剽窃的问题,这些都为文字“打假”带来难度。但只要作者与读者从维护文化诚信的角度出发,及时予以检举揭发,真正做到发生一起,检举一起,从而让那些不劳而获者、沽名钓誉者无地自容,就可遏止文抄公的丑行,减少剽窃现象的发生。但需要指出的是,在对于剽窃的问题上,不仅少数原作者存有懒得告发的心理,而且有些媒体的态度多少有点爱昧,即便发现了也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来保持沉默,这都是剽窃现象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惩治剽窃,务必采取原作者与媒体的互动,广大读者与作者、编者的互动,从而一起携手,狠治剽窃顽疾。只有这样,才能还作者以公道,还媒体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