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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省、市作家协会重要通知,敬请关注

(2012-04-20 14: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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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作家协会关于征集第三届柳青文学奖作品的通知(摘要)

一、    奖项设置:

柳青文学奖包括六种文学体裁、门类,分别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

二、     推荐标准:(略)

三、推荐范围:

1.参评的六类作品均应为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首次表明的第一次出版社时间为准。

2.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参评,诗歌、散文、杂文集参评。文学理论和文学评论著述,单篇作品和作品集均可参评,结集出版的作品,应在评奖年限内出版且其间创作的作品应占结集字数1/3以上(若书中未予标明,则每篇作品必须注明首次发表或者写作日期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结集参评的作品,必须拥有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不接受多人合集、选集参评。

3.中篇小说指篇幅在2.5万字以上,13万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篇幅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推荐材料须注明字数。

四、推荐办法:

各地市文联作协、各行业文联作协可推荐本地区本系统作家的参评作品。各文学出版社、文学报刊社可推荐本单位发表的作品;熟悉文学状况的文学组织者、评论家及有关个人也可推荐优秀的作品参评。

各单位推荐的篇目:每类不得超过5篇(部)

各推荐单位请以公函形式列出推荐作品名单,并填写“第三届柳青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内容包括800字的作品简介、200字的作者简介,并加盖公章),连同作品寄送陕西省作家协会柳青文学奖评奖办公室(作品每部、篇请寄送12份),请在邮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长篇小说”、“短篇小说”等。

评奖参评作品推荐日期为2012年4月10日——2012年6月10日,以邮件出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建国路83号,陕西省作家协会柳青文学奖评奖办公室。邮编:710001;电话:029——87420513;传真:029——87451006。

联系人:许如珍   秦奋

六、我市作家需要由咸阳市作家协会推荐的作者,请到市作协创联部(地址:咸阳市公路管理局)领取表格,联系人:郭中凯

电话:1389209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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