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事件
(2009-11-26 1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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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后遗症个人道德周翠兰彭宇杂谈 |
08年2月15日上午10点半左右,南京市解放南路上,一位老太太瘫倒在人行道上,口吐白沫,老花眼镜和毛线帽子都掉在了一边。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小心地“绕弯儿”走过,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搀扶。路过的市民魏女士犹豫再三,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才敢打电话报警,赶来的民警联系了120急救车将老人送往医院。
熟悉“彭宇案”的朋友一定知道这是“彭宇案”留下的后遗症,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又像“彭宇案”一样心里不是滋味:59岁的周翠兰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后,失主坚称丢的是8200元,因为越来越扯不清楚,失主将周翠兰和一位当时的目击者告上法庭。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感到很冤屈:我捡钱归还了,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
现在警方已经介入调查,道德与法律似乎又要较较劲,在真相不明前来指责任何一方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最后的结果也许出人意料,但我宁愿相信这1700元不是失主的,或者周翠兰只是拣到失主分散丢失的1700元。
心里不是滋味更多的是对事件结束后留下的后遗症上。我相信每个人骨子里都有“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这是一种个人道德上的本能反应,即使是在“彭宇案”闹得最凶的时候,也有受访者说见到别人遇到困难时会伸手帮一把,可是“彭宇案”这种挑战道德的事件多了以后,让“雷锋”们怎么活?
这是一个独立事件,不过以后你看到地上有1000块钱,该捡起来还是置之不理?该归还失主还是自己花掉?据传当得知“彭宇案”后江苏省委书记震怒并亲自督促,我想更多的原因是出于道德被法律压制(当时)的顾虑,当道德止步于越来越多的负面事实面前,不仅个人左右挣扎,对社会文明来说更是灾难。
道德永远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把标尺,“一切向钱看”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社会文明却不应该由个人的道德水平决定,文化缺少了制度保障必然失于散漫,目前我们更多的依靠在小学教育里的那八个字: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缺少一种对“雷锋”们的鼓励机制。据说日本会对拾金不昧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许我们该探讨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