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别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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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别哭
(《南风》)
文/童馨儿
一
那天晚上我喝得有点多,坐在包厢里只觉得浑身发热,于是我走了出去,下了楼,就是优美的亭台楼阁,脚边是沾了露水的青青草丛。夜很黑,笙歌都在楼上,隔着一些门,倏地就觉得遥远了,像是两个世界。
于是,我放肆地在小长凳上躺了下来,贪恋舒服,还翘起了二郎腿,顺便地,再燃了支烟。我轻瞌着眼帘,有那么一刹那,我夹着烟头几乎睡着。朦胧中,有人试图拿走我的烟,我吃了一惊,就惊醒过来。
先看到的是一双眼睛。眼神清澈。我已经记不起来,在什么年纪,曾经看到过这样的眼神。于是我愣了一下。这么一愣,我就差点摔下小长凳。眼前的男人——不不不,我认为,他只可以称作男孩,他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我。我留意到,他穿的是件毛衣,上面沾染着淡淡的烟草气息。
我只到他的肩头上一点点。他笑咪咪的。嘴角紧抿。
我倏地拍开他。
他并不介意,他有点好笑的模样,说,“你睡着的样子很可爱。”他像是在偷笑。
我的脸重新烧红起来,被这么一个毛头小子如此调笑,让我甚为羞恼,我瞪他一眼,小声骂,“小屁孩。”
我转身走,他在身后轻笑,然后微微扬高了声音,说,“喂,我叫丁一。一二三的一,很好记的。要记住哦。”
神经病。我想。但继而便有点喜滋滋的。这么个小兄弟巴巴地要搭讪我,看来我也不是那么老——至少看上去还不是那么老。这么想着,再次坐在包厢里,我的力气突然大起来了,一直抓着话筒,几乎每首歌都会唱。
那么吵杂的地方,能让人失聪的音乐声,我仍然能听到朱宝她说,呀,听说安明交了女朋友了。
我的嗓子突然就哑了。说真的我很着急,我试图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继续唱我的歌,但最后,我不得不把话筒递给了别人,然后再次走出了包厢。
朱宝从来都是一个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女孩。她心里从来没有秘密。她的欢喜和悲伤都表现在脸上。很多时候我都很羡慕她。她深爱过陈安明,又疯狂地痛恨过他。她甚至拿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在熄掉了灯的宿舍楼里勇敢前行,最后凶狠地把刀架在了陈安明的颈上。虽然最后她抱着陈安明哭了,刀子掉到了地上,但我从此就把她当成了我的偶像。
你看,她现在如此淡然地提起陈安明,无所谓的模样像提起昨天的那场下午茶,今天早上刮过窗前的那阵风,楼下那个又蹲在路边看报纸的中年人……
我有点绝望。因为我不行。
他的名字能让我失声。失聪。失魂。
我努力了很长时间,至今,也有六个春夏。
我蹲在楼梯拐角,酒意在此刻翻涌上来。
有人在我身后问,“你是在等我吗?”他在我身边蹲下来,目光闪烁,“是不是很少见到像我这样的帅哥?”他笑起来,“哈哈哈,像你这样的,被我的美色所迷的女人,我见得多啦!”
我哈哈狂笑,然后忍不住一躬身子,一口吐在了他身上。
二
丁一是个推销员。当然,他自诩为,代理商。某某小作坊生产出来的内裤袜子代理商,某某工作室出品的乱七八糟的玩意的代理商,某某工厂制造的廉价手机……
他其实甚为骄傲,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东西让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豪感。他最喜欢对我说,嗨,姐,想要什么跟我说一声。样子是连天上的月亮也不在话下的。
我其实不喜欢小男生。怪只怪那晚上我弄脏了他的白衬衫。他又愤怒又伤心,因为据说那件衬衫是他所拥有的唯一的货真价实的名牌产品。我挺怀疑这话的真实性,但是我分不清真伪,只好任由他讹诈。
他板着脸要我的了电话和地址,每天都电话骚扰我,让我赔偿他的损失,除了衣服价值九八八元人民币,另外我还需向他支付他的好心情损失费若干。
我气得差点吐血。把他的电话设为拒接,他干脆就找上门来。我第一次碰到脸皮这么厚的人,他跟在我身后进门,自己倒开水,下泡面,旁若无人地躺沙发上看电视。最后还堂而皇之地睡着。
我被他打败了。可是我又不想还他钱。凭什么啊。衬衣洗了照样是衬衣啊,能变到哪儿去?至于什么好心情损失费,他丫的想钱想疯了啊。
于是,就无奈地跟他成了熟人。我们成为熟人之后,我的小屋子慢慢地就变成了他的仓库。那些大大小小的盒子,一开始不为人注意地塞在我家墙角,一直有一天,我被它们绊了一跤,我才大惊失色地发现,它们竟然占据了我的大半个屋子。
我咬牙切齿地吼,丁一!
他不在。他的袜子还丢在卫生间一角,一只湿一只干。
我抱着手坐在沙发上等他。半小时全,他兴冲冲地走了进来,喜笑颜开地对我说,嗨,AA鸭。你最爱吃的。
我突然又不忍了。凭心而论,他其实是个不错的男孩,每天的吃吃喝喝都想着我,我家的地板他擦得锃亮,换掉了卫生间里长期不亮的灯泡,修好了阳台上的晾衣杆,因为他,我陡然发现了,生活中有个男人的诸多好处。
我闭着嘴。他顾自去厨房拿了碗和筷子。他甚至细心地把鸭腿上的皮撕了下来——因为我不爱吃鸭皮。
我还是没忍住,开始劝说他,你有事没事就多去玩点儿。比如见见朋友,谈谈恋爱……
他用鸭腿塞住了我的嘴。
朱宝就在这当儿推门而入。
该死的丁一,竟然没关门。
丁一去洗碗的时候,朱宝一直在审我,几时的事?比你小吧,看样子。什么程度了?同居了?不会吧,你丫的……她喃喃地,不予置信。
我很平静地回她,朱宝,你一定更年期提前了。
她有点恼怒。气咻咻地瞪着我。她二十八岁半。天天穿淑女屋扮嫩,最恨别人提她的年龄。
她说,你也好不到哪儿去。
我继续平静地攻击她,我比你小两岁,我才二十六。我眨眨眼睛,得意地笑。她双眼快冒出火花来。然后她一扭身子,鼻孔里轻哼一声,蹬着高跟鞋去找丁一。
我听到她逼问丁一,是不是看上周宁宁这个小狐狸精了?
丁一很正经地批评她,不许你这么说周宁宁。
我的心彻底软下来。好吧好吧,随便了。他爱怎么就怎么,我不再计较他了。
三
九月的时候,我失业了。顶头上司要请我吃饭,我很不识相,拒绝了一次又一次。结果他怒发冲冠,让我走人。
丁一比我还生气。他在厨房里在用菜刀狠狠砍着肉骨头,一边凶恶地骂,砍死你丫的。
我站在门边看他,这小子,连生气也是一副漂亮的斯文样。
我有点心动。差点想伸手去撩撩他垂下来的头发。
最后还是忍住了。
我跑去网上找口是心非。这是我的一个网友。Q名有点像顺手乱起的。我们认识也好几年了,有事无事就聊几句。天涯上的八卦,最近莫名其妙的天气,以及美貌的奥巴马。这么聊着聊着,彼此就觉得挺有感情的了。偶尔也会提起真实生活里的烦恼。比如,家里人催他结婚。比如,我的丁一。
我在键盘上敲敲的,突然就发觉,我竟然使用了“我的”这一字眼。这不禁让我自己惊骇万分。继而又深深地羞愧了。
我喜欢的,一直为之痴迷的,是陈安明那种类型的男人。高。瘦弱。算不上帅。但自有一股迷人的忧郁气质。不爱说话。很规矩,按部就班的一个人。
丁一。丁一他活得乱蓬蓬的。跟陈安明截然不同。
我对口是心非说,我对这种小男孩没感觉。
说完了,颇有点觉得自己才真正口是心非。事实上,每当我看着他躺在我家的破沙发上孩子一样熟睡,轻微的鼾声,有点绯红的面颊,偶尔会砸砸嘴,灯光温柔地打在他乌黑的发间,我的心,它不期然地悸动了一下。他就在那里,这让我感觉安心。我习惯了孤单,总是把所有屋子里的灯都打开。开着电脑的时候,我又一定要打开音乐,哪怕只有声音的陪伴也是好的。
丁一他同情地摸摸我的头发,像我才是孩子,你真可怜。他说。语气特怜悯。
你真孤单。他加重了语气,继续说。
不不不。其实也不全是。
我真正觉得孤单的时候,是在想念陈安明的时候。
这个陈安明。
我会跟口是心非提起他。上大学时我和朱宝一块认识他。真不幸,我们俩像大多数女孩,从此痴迷于他。只不过,朱宝比我勇敢,她大张旗鼓地追求他,成天跑去他的宿舍里,洗他的袜子和衬衣,整理他的书,和他的朋友们称兄道弟。
我不敢。我所做过的,不过是远远地偷看着她。偶尔和他有了简单的对话,晚上会翻来覆去地回想。有时候也会跟在朱宝身后,乐颠颠地和他一块去吃烤肉串。我肠胃不好,每次吃回来后必拉肚子。但哪怕是捂着肚子,心里仍然是快乐的。
现在想起来,很傻。
口是心非对此的评论是,确实很傻。大约为了安慰我,他又说,这么傻过来的人,不只你一个。
我又说,陈安明最后去了英国。听说那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国度。我百度过与它有关的图片,真的美不胜收。难怪他一去就四年,一次也没回来过。
他不知道我想念他。
但丁一知道。
丁一盯着我的眼睛,冷不防地发问,周宁宁,你在想念谁?
口是心非说,你现在不是提起陈安明,就是谈论丁一。
我吃了一惊。
四
我失业了一个月,也没找到新的工作。不是不烦恼的。很快就连房租也缴不上了。这点实在令我气馁。我已经大把年纪,仅有的存款五万块,一年前丢到股市里,以为好歹会挣来一套小户型的首付,但人算不如天算,五万块全被套牢。我从此生活得很辛苦。
丁一说,走,跟我干推销去。
他非拉着我,从一楼直至七楼。每一户人家都被我们敲开门,他站在我前面,不卑不亢地询问,你需要一双质优价廉的丝袜吗?从五楼起,他逼着我站在前面,我连眼睛也不敢看人家的,嗫嚅着问,超好的洗碗巾,您有兴趣吗?
他对我还是挺满意的。整整一天下来,我脚疼腿软,喉咙发干。幸好我住的这幢旧楼只有七层。不然我猜我一定会累得三天三夜下不了床。
但我们所获颇丰。丁一既慷慨又无耻地分我三分之一的钱。他警告我,如果我有异议,明天起不会带我去。
丁一真牛,他总让我惊讶地发现他的可恨之处。一项接着一项。
但是他做了晚饭,还准备了一件啤酒。我喝着喝着,就又多了点。
我对丁一说,你养我吧。你要是养得起我,我就从了你算了。
丁一盯着我——他越来越喜欢盯着我,像要把我研究个透彻。可我又不是文物,一点也不具备可研究的价值。他夺走我手里的啤酒瓶,轻声喝道,你醉了。
我斜睨着他,继续着我的勾引,你不愿意养我吗?是不是嫌我太老了?呵,我忘了问,丁一你几岁?你成年了吗?
我甚至微微仰起脸来,以便他可以方便地亲吻我。但他往后退了几步,冷静得不像一个成熟的男人。成熟的男人怎么可能拒绝一块就要到嘴的肥肉?
他再次说,你醉了。他背过身去,收拾小桌子。
我恼羞成怒,四下里打量一番,然后把纸巾筒、杯子、毛巾、他的手机,全扔在他背上。
我几乎用尽了所有力气,滚!我说。
他没滚。他一直呆在我身边,用热毛巾敷我的额头,耐心地听我的胡言乱语,我睡了一觉醒来,看到他在擦地板,样子很认真,像这里是他的家,地板由他亲手铺就,所以倍加珍爱。
我想起朱宝说,我想结婚了。因为安明也要结婚了。从此后,我不再等待他了。明天起,我要去相亲。
那么,我怎么办?
我突然觉得迷惘得要死。没了期待,我不知道要干什么才好。原来做人是需要有目标的。要不然就是恨,要不然就是爱。总得有一样支撑着,人生才能继续。
其实我想问的,那女孩,长得是否漂亮?多大年纪?干什么的?家里有没有钱?是英国人吗?
只是,这些都毫无意义了。
结果是,陈安明他要结婚了。
我的眼泪再次浮进眼眶里。丁一恰好回过头来,他凑近来看我,轻声说,你真傻,周宁宁,你真傻。
我想要辩解,但他突然轻轻吻了我。轻轻的。格外的轻。像怕惊吓了我。
他说,别哭。亲爱的。别哭。
五
朱宝相了八场亲。八这数字真好。然后,朱宝闪婚了。她在第八次相亲的时候,和坐在对面的男人一见钟情。她对我说,他长得像陈安明。
后来我见到了小周。他一点也不像陈安明。我突然明白过来,朱宝她喜欢的,一直是记忆里的,被她在流逝的岁月里不断修饰过的陈安明。
小周爱笑。一笑就露出特洁白的牙齿。有一次,我甚至开他玩笑,让他去做牙膏广告。仅这一点,就和陈安明截然不同。陈安明再开心,也只是微笑。很有限度地微笑。
他们俩决定元旦就结婚。真快。还有不到两个月了。一场人生就这样结束,朱宝的另一场人生即将拉开序幕。
丁一很羡慕,他说,等我一买好房子,我也要结婚。朱宝嘴快,问,你跟谁结?
丁一脸不变色心不跳,答,女人。
我的脸色就有点不太好看。我没指望因为那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他就有想娶我的心思。可他好歹可以照顾一下我的面子,随口说出周宁宁的名字,讨好我一下,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我觉得我最近太不顺了。我跑去向口是心非诉苦,真是没一样顺心。生活太辛苦了。
他说,你最近都不提陈安明了。
我说,是吗?
我忧伤起来。
我要到青春消失了才明白,有些等待真是纯粹浪费光阴,它一早注定一无所获。
我现在爱钱。
我的QQ签名被改成了,一天到晚地只想钱。
我跟在丁一身后,开始把推销业务拓展到整个小区里,小区还蛮大,我们约好,打开门的如果是男人,我上,如果是女人,就他上。我们的成绩总是颇为斐然。我对丁一说,现在我明白为什么人家光卖牙签就富得流油了。
丁一趁机教训我,只要肯放下架子,钱一定能赚到。他瞥我一眼,爱情也一样。
我白他一眼。两个背着塑料袋的灰头土脸的男女,有什么资格谈论爱情?丁一说,奥巴马也还要上厕所呢。
要我说什么好。我只好闭着嘴,自己跑去上网。我打开信箱,一封主题为“from Britain”的邮件蹦了出来。
各位同学好。我是陈安明。我不日即将回国,邀请大家一聚。
这是陈安明群发给旧日同窗好友的邮件。
我心跳如雷。
原来我还是如此幼稚。我一整晚没睡好。第二天天刚亮我就爬起床,我带上我最近赚到的所有的钱,直奔友谊商店。我太需要添置几件新衣服了。纵然不能让陈安明眼前一亮,起码也不至于丢脸。
丁一打电话来叫我开工。我拒绝了。
晚上他来的时候,看到我摆了一地的衣服鞋子,而我跪坐在其中傻笑,真正像个笨不溜秋的村姑。
他恶狠狠地说,你这头猪。
他很生气,眼睛里几乎冒出火花来。他伸脚踢我的那些衣服,我疯了一样朝他嚷,丁一!
他停下来,审视地看着我。他又说了一遍,你这头猪!
我回他,关你什么事。
他看着我,脸上的愤怒渐渐地消失了。他努力地笑了一下,说,嗨,我今天买了一套小房子。还有,我打算开一家小小的店面。应该能赚到钱哦。
我说,关我什么事?
有些什么东西轻巧地横亘在了我们中间,空气像是冻结了。他怔怔地站了一会,然后轻轻吐出一句,我真傻。
他掉头离开。我低下头继续搭配着我的衣服。但是眼睛突然刺疼起来。
我开始恼恨丁一,他把我的好心情都破坏干净了。
六
陈安明来的那天,原本一直晴朗的天气突然下起了绵绵细雨。晚餐设在一家装修得颇有品位的茶餐厅里。
许多同学都来了,陈安明一直微笑着。朱宝就站在我身际,轻声说,看,他戴的那块表,咱们拼死拼活干两年。
我已经听说了,这两年来,他混得很不错,他们说,他都是托了女朋友的福。我的心有点疼。他们嫉妒他。那简直是肯定的。他如今这么意气风发。不像他们,人到中年,发起来的只是小肚腩。与青春一块消失的,还有头顶上的黑发。
朱宝又说,他和女朋友分手了。
我的心一跳。
人声鼎沸,我一直等待着他走过来。但直到曲终人散,他也没有走到我身边。我和朱宝,和其他的同学一块,站在他的对立面,礼貌而客气地对他再见。他的目光平静地掠过我。
小雨一直下个不停,我的头发很快就被淋湿了。我跳上回家的公车。
我的心疼得要死。我难过得要死。
有人挤过我身边,踩了我一脚。我不依不饶地骂了起来,像个泼妇。你瞎了眼吗?干嘛不道歉?没人教过你对不起怎么说吗?对方是一个强壮的中年男人,他被我骂懵了。等他想发怒的时候,却倏地气馁了。因为我哭了。
我哭着坐在我家的地板上。那上面全是灰尘。这些天丁一没来,没人擦地板了。
我觉得可笑。周宁宁太可笑。有那么一刹那,我以为他回来是因为想起了我,最后还是不舍得我。我们在QQ上假装不认识彼此,假装不知道彼此就是对方。在校园的桂花树下,他拉着我的手,真诚地对我说,宁宁,我喜欢你,但是,我更想要达成我的理想。
那时候的我,几岁?年轻得不懂得,对于男人,功成名就比爱情来得更重要。
而我傻傻地,期望会有一天,他总会回来。无论他有过多少辛酸,多少场爱情,什么样的女人,那些,与我对他的爱相比,都不算什么。他明明知道,我有多爱他。那些不敢当面对他说的话,仍然在Q上一一向他吐露。
我给自己狠狠地灌了两罐啤酒。我颤抖着手指,努力着抓牢鼠标,用力删除了“口是心非。”
做完这些,我累得全身失去了力气。我躺在沙发上,困得不行。
半梦半醒间,我看到丁一了。他不耐烦地把地上的酒瓶子踢到墙角,然后开始擦地板。我很疑惑,他怎么进来的?
我一翻身坐了起来,丁一!我叫他。
他回过头来,很凶狠地问我,干嘛三更半夜打我电话?干嘛找我?
我睁大眼睛,哪有?我什么时候打你电话了?
他又咄咄逼人地问,干嘛不关门?知道我一定会来?特意给我开着的?
我头都晕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醉了。
但是,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凶?
我又哭了。
我知道一个快二十七岁的老女人哭起来真的很难看,但是要坚强要装作若无其事真的很难。
丁一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扔了抹布,走近来。
别哭了。他没好气地说。
他的唇覆在我的眼睛上。
别哭。亲爱的。别哭。
他温柔得像是很爱很爱我。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