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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开发区法院渎职的函已经发出!

(2008-07-05 21:16:34)
标签:

江钻

注资

虚假承诺

江汉油田

武汉中院

渎职

财经

分类: 我的维权之路

状告江钻高官以及大股东一事,绝对没有那么顺利,这是一开始,我就做好心理准备的了。只是没有想到,法院不予立案,竟然没有半句解释,简直是漠视人权,置司法公正于脚下!这里面,不排除官企相护、内幕交易等,不排除是受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压力或者贿赂。

按照法律流程,我没有其他选择,只有举报开发区法院这条路。如果开发区法院给出了不受理的裁定,还可以向中院上诉,但是不给出裁定,就属于渎职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法官“不得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不得拖延办案、贻误工作”。东湖开发区法院没有按规定对立案与否进行说明和裁定,强行退回起诉材料的行为属渎职行为。

因此,我昨天已经将举报函发至武汉中院和湖北高院。武汉中院说已经收到传真举报并已转交相关领导传阅!高院说他们按照流程也会转到武汉中院处理。现在就等武汉中院给出一个结果,或者督促开发院法院重新立案审定!当然,这是我的一厢情愿,不排除这个石子根本激不起任何浪花,就无声无息了!中院可以管,也可以跟开发区法院一样不作为!

我还有什么路可以走,万能的上帝可否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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