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在“实验”什么?
眼下,到处都是实验学校。这些实验学校在搞什么教育实验、具体怎么在实验、实验有何进展、实验存在什么问题等等,有些实验学校从未让家长、社会知晓。这似乎有点违背了常理。
学校为了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搞教育实验无可非议。但搞什么实验,实验的对象是谁,家长和社会应该有知情权。特别是在家长的学历不断提高的今天,这是常理。
教育实验法,是研究者运用科学实验的原理和方法,以一定的教育理论及其假设为指导,有目的地控制和操纵某些教育因素或教育条件,通过观测与所控制的条件相伴随的教育要素或教育现象变化的结果,来揭示教育活动规律的一种方法。
教育实验法,其特点有四个:
一、以科学的假设为前提
实验法与其他观察法、调查法等显著的区别是,实验法要求在实验开始前就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科学假设。实验假设是实验者在长期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对实验因素与教育效果之间因果关系的一种假定性的推测。科学发展的历史证明,任何一种科学理论的产生,都是经过由科学的假说到实验和实践的验证才确立起来的。
教育实验是针对教育中存在的某种问题,提出有科学根据的设想和假说,然后付诸实验的检验,从而得出结论,接受或拒绝假设。例如,研究型学习与发展学生能力有什么关系,班队活动与班级集体的凝聚力有什么关系?师生关系对学生人格发展有哪些影响?某种教学方法能否促进学生的学习能力?等等,都可以提出不同的理论假设,并通过实验加以验证。
二、实验过程被施行严格的积极主动的控制
与观察法、调查法在自然状态下,消极等待研究现象的出现不同的是,实验法是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人为设置某种情境,积极主动地促使某些现象、性质特征的出现,进而揭示事物、现象发生的原因。
在教育实验中,自变量即实验因素,因变量即实验效果,是依赖于其他变量而变化的变量,是实验因素等变量作用下的反应,是实验的结果。如在教学方法改革的实验中,教学方法即自变量(实验因素),教学质量是因变量(实验结果),实验控制即控制除实验因素以外的其他因素(如年龄、人数、智力、学习成绩、教师水平、教材、学生努力程度、教学时间等)对实验结果的影响。控制是实验法的本质特征和精髓,没有控制,也就称不上是实验。
三、探求变量间的因果关系
教育实验的主要目的是探求变量间的因果关系。因为实验过程中一切无关因素都已受到严格控制,而作用于因变量的只有实验因素。因此,这一结果是必然的,研究者可确定实验因素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要得出两类变量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共变关系。自变量和因变量向同一方向变化。如进行美术课的尝试教学法后,学生的创新能力就提高了。说明两类变量间有共变关系。
(2)时间顺序。先有自变量的变化,才有因变量的变化。上例中,不能先有创新能力的提高,再进行尝试教学法。
(3)控制无关变量。上例中,影响学生创新能力的其他因素,如实验班与对照班的原有基础、师资水平、学生学习态度等都是需控制的无关变量。
四、具有可重复性
所谓可重复性是指在同样实验条件下,可以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获得同样的实验结果。实验结果本身就是经过长期艰苦反复的实验获得的。一旦某一因果关系确定后,可以肯定它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因此,如果在相同的实验情境下,施加同样的实验因素,控制好无关因素的干扰,按同样的方法加以操作,应该能够获得基本相同的结论。教育实验的可重复性,使得实验结果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和推广价值。
教育实验的过程一般可分为“准备实验——实施实验——总结与评价实验”这三个基本阶段,这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程序。
学校进行的教育实验无非是与教师有关、与学生有关、与师生都有关。与学生有关的教育实验应该让家长知晓,有些甚至应该让家长参与其中。一般来说,教育实验中控制无关变量是最难的。特别是“实验班”与“对照班”、“实验学校”与“非实验学校”的家长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在教育实验的过程中,可能产生负作用。
作为教育者,一定要要静下心来办教育,要真诚地思考和审慎地实践。万不可急于生搬硬套一些新概念来装饰自己尚未成熟的思想、经验或实践模式。教育实验,如同其他科学实验一样,不可能一试就成功。许多科学实验是经历了无数次失败后才取得成功的,早已被无数的事实所证实。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先得下功夫学习学习才行。否则,为教育实验而实验,有可能将实验引入错误的方向。至于打着“教育实验”的旗号,糊弄百姓,那是从根本上偏离了“以德树人”、“传道授业解惑”的目的了。
教育,讲究的是“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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