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潮”与心理干预
(2008-10-28 2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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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经济损失,可以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以及国家公共财力等迅速重建。但心理创伤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干预和救治,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生命是“1”,家园、财富等都是“1”后面的“0”,如果没有“1”,后面“0”都失去了意义。
成熟的社会保障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经济保障,第二层次是服务保障,第三层次是精神保障和情感慰藉。但长期以来,国人重“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轻“精神保障和情感慰藉”。表现在灾区重建上,就是重“家园重建”轻“心理重建”。
北川县委农办主任董玉飞在暂住地自杀身亡的悲剧告诉我们,在地震发生五个月之后,地震带给灾区群众的心理创伤的严重后果开始显现,相比灾区群众“家园重建”,灾区群众的“心理重建”是一个更大的工程。
根据国外经验,震后半年很可能是灾区自杀行为的高发期,这一时期的心理干预工作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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