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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更相信舆论还是法律?

(2008-11-06 19:33:44)
标签:

法律

尸体解剖

舆论

尸检结果

死者

哈尔滨

警察

大学生

林松岭

殴打

尸检

杂谈

分类: 嚣言社会

6日下午,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10·11”案件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尸体解剖专家组通报有关尸体解剖鉴定结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一处副处长、副主任法医师王坚代表尸体解剖专家组发布最后尸检结果:根据尸体检验、病理学检验、毒物检验结果,“10·11”案件死者林松岭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东北网

 

整个事件,从“六警察殴打大学生致死”,到“六提辖打死林衙内”,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已经受够了愚弄——由此产生的一个后果就是,对于这样一个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新闻,我隐隐还有些许质疑。

 

我个人的一个有些偏颇的观点是人只应该受法律的约束,社会或者社会上的行业不应当制造出太多的“行规”或者说“职业道德”来压抑人性——行业内必须约束的行为立法好了——由此我一向很反感新闻报道中,媒体用一些导向性或者煽动性的词语来转移我们对事情本身、本质的注意力。这个案件也许在若干年后会被若干新闻传播专业的教材援引,不管是作为正面的案例还是反面的案例。

 

其实整个事情让人绝望的地方在于,应该被舆论监督的暴力机关在全国人关注的事件里还能从容不迫地操纵舆论,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哈尔滨警方引导舆论的能力和剪辑录像的技术都值得我们佩服,直到尸检结果出来的时候还有人声援他们,认为是死者的过激行为,咎由自取。

 

事情刚被揭露出来时我担心的是不要因为死者的“大学生”和施暴者的警察身份而从重判罚,我在为警察考虑;后来我又担心不要因为死者的“高官”背景和“挑衅”行为而从轻判罚,我在为死者考虑;再然后我开始为自己考虑了,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的知情权能不能得到保证。

 

话又说回来了,也有点可笑,为什么受害者或是嫌疑人还有看客,都更愿意利用或者相信舆论,而不是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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