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中的心理学(6):胡适婚外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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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恋,即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在旧时,俗称通奸,带有明显的道德的谴责意味,在“文革”时期甚至还被当作犯罪行为。随着社会观念的开放和自我意识的觉醒,人们对婚姻中婚姻的理解越来越人性化,婚外恋也时常有所耳闻。一般而言,婚外恋不外乎两种结果,一是打破原有的婚姻组合而转向新的婚姻组合,二是夫妻疯过吵闹后各自退让而保守原有的婚姻。如果说婚姻是人类文明的结晶,那么婚外情则是人性的流露。那么,究竟是什么缘由会导致婚外恋呢?
心理学关于爱情的阐述
要理解婚外恋产生的原因,我们不妨先看一看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的爱情三角理论。斯腾伯格认为,爱情包括了三个基本要素,即激情、亲密、承诺,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其中激情指恋人之间的相互吸引、爱恋、朝思暮想等情绪的体验,亲密指恋人之间的相互关心、呵护,企盼终日厮守的愿望,承诺指恋人之间的相互诚守,彼此信任的决心。对于真心投入的爱情而言,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任何爱情与婚姻的基础都是不牢固的。在此基础上,斯腾伯格还将爱情划分为六种类型,其中完美的爱情是激情、亲密、承诺三要素的结合(见下表)。
斯腾伯格七种爱情类型描述
爱情类型 |
英文描述 |
成分组合 |
突出特点 |
空虚之爱 |
Empty love |
有承诺,无亲密、激情 |
爱情平淡无味 毫无激情 |
友伴之爱 |
Companionate love |
有承诺、亲密,无激情 |
爱情尤若友情 相互关切 |
虚幻之爱 |
Fatuous love |
有激情、承诺,无亲密 |
爱情虚无缥缈 相思情苦 |
迷恋之爱 |
Infatuation love |
有激情、亲密,无承诺 |
爱情狂热激烈 虎头蛇尾 |
喜欢之爱 |
Liking |
有亲密,无承诺、激情 |
爱情有情无爱 徒有好感 |
浪漫之爱 |
Romantic love |
有亲密、激情、承诺 |
爱情热烈温存 柔情似水 |
胡适与曹佩声的婚外恋
1918年冬,留美博士胡适返回安徽老家,与缺乏文化的小脚姑娘江冬秀完婚。时年胡适27岁,江冬秀28岁。按照鲁迅的说法,这是胡适“母亲赠给儿子的一件礼物”,他只有照单接受。江冬秀的伴娘名叫曹佩声,她是胡适三嫂曹细娟之妹,年方15岁,长相漂亮且颇具学识。在婚礼上,胡适看看曹佩声,再看看江冬秀,立刻感受到两人天上地下的差别。胡与曹眉目传情,悄悄地留下了爱慕的种子。
1923年夏天,胡适到杭州疗养,而此时曹佩声正随丈夫胡冠英在杭州居住,并在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事有凑巧,胡适在讲课中碰到了曹佩声。两目相对,立即勾起了当初的激情。于是,西子湖边留下了两人的足迹,灵隐寺台见证了两人的海誓山盟。最后两人决定,各自回去与原配离婚,然后再结秦晋之好。临分别时,胡适对曹佩声说:“海枯石烂,绝不变心。”这边曹佩声回到家中,便与丈夫提出了离婚之事,虽破费周折,但最终和平分手。那边胡适返回北京,也向江冬秀提出了离婚。没料到,江冬秀这个平日安静的乡村女子,却突然变得刚烈无比。她冲进厨房,举起一把菜刀,奔向两个年幼的孩子,厉声喊道:“离就离,但是要先杀了两个儿子再说。”胡适见此情景,方寸大乱,连声求饶。就这样,胡适结束了自己一生唯一的一次婚外恋。
胡适之所以会与曹佩声出现婚外恋呢?本质上讲是因为胡、江的婚姻是典型的友伴似爱情——徒有亲密和承诺,却了无激情。胡适与江冬秀的结合是典型的旧似婚姻,依的是媒约之言,听的是父母之命。两人订婚12年,却从未见过面。胡适与江冬秀完婚,很快就出现了思想差距,胡适是新派人物,追求的是民主自由和尊重平等,而江冬秀是旧似女子,追求的是从一而终和家庭权威。特别是在子女教育上,胡适几乎没有话语权,听凭妻子对孩子实施打骂教育。
胡适与曹佩声心心相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两者有共同语言,因此很容易产生激情。胡适之所以最终放弃闹离婚,主要是因为他十分顾及自己的名声,不愿因此而闹得满城风雨。其实,胡适与江东秀的婚姻危机,和许多遭遇婚外恋困扰的家庭一样,主要是因为婚姻中缺乏激情,感觉是搭档过日子。
胡适最终与江东秀厮守到老,靠着承诺过日子,其内心之苦闷,只有他自己说得清。而其曾经闹过离婚,正说明了激情在婚姻中的重要性。用时下的话来讲,爱情是一道麻辣烫,需要感情的碰撞。可惜胡适与江东秀的婚姻,只有举案齐眉之礼,却无春华秋月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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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江冬秀晚年的合影.
陆小曼与翁瑞午的婚外恋
陆小曼曾是民国二、三十年代的一朵娇艳夺目的玫瑰。她的惊才绝艳、离经叛道都已成为那个时代的印痕。郁达夫曾说,“陆小曼是一位曾震动20世纪20年代中国文艺界的普罗米修斯”。胡适也曾说:“陆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她跌宕起伏的爱情更是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1924年陆小曼与徐志摩在交际场合相遇,两人一见钟情。在徐志摩的印象中,陆小曼是他“最中意的理想美人了”。尽管陆小曼当时已是罗敷有夫,但徐志摩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陆小曼,对她展开了拼命的追求。一时间。他俩的恋情成为京城学界的最大闲话。他们的恋情一开始就饱受世人的苛责,而当两人历经艰辛结合后,其婚姻又得不到双亲的谅解。更有甚者,为徐志摩与陆小曼主婚的梁启超还在婚礼上严厉斥责徐志摩的花心,搞得两个人蓬头污面,无以在京城立足。
不光如此,陆小曼平素喜欢挥霍与玩乐,徐志摩不得不靠借贷度日,而陆小曼对此毫不在乎。许多时候,徐志摩还不得陪着陆小曼去做他不愿意甚至是讨厌的事,如狂街、打麻将等。由此,婚后没多久,两人的感情就淡漠起来,以至于徐志摩开始与好友谈论离婚的事情。更有甚者的是,陆小曼在与来自天津的京剧名伶翁瑞午相识后没多久,就义无返顾地爱上了他,跟他学唱戏、画画不算,还学会了吸鸦片,到了朝夕相处的地步。徐志摩对此可谓束手无策,以忙于工作来麻痹自我。到后来,徐志摩更要忍受陆小曼与翁端午在家中公开地打情俏骂,为两人合演的戏当配角,直至最后离家出走,魂断千佛山。
徐志摩与陆小曼,始于婚外恋,终于婚外恋。两人的婚姻是典型的迷恋之爱,徒有激情与亲密,却了无承诺。想当初,陆小曼钦慕徐志摩的才华和浪漫,徐志摩也喜欢陆小曼的美丽和纯真,两人为了能厮守终身曾历经艰辛,那曾是何等的推动力。可惜,当两人走到了一起,就很快原形毕露,一个为所欲为,一个逃避缩头。他们的共同困惑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说来这都是迷恋之爱惹的祸!因为其误区在于,在爱情中无限夸大对方的优点,无限缩小对方的缺点,由此产生了巨大的爱情错觉,所以一旦彼此走近,就会产生巨大的反推动力。由此,陆小曼与翁瑞午发生婚外情,与其说是她不守妇道,倒不如说是徐志摩与陆小曼爱的是对方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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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曼与翁瑞午的晚年合影.
何以防止婚外恋的发生
通过上述事例,我们可知,爱情与婚姻的成功,不是某种抽象概念的存在,而是由多种因素的结合。且各种因素之间存在着一种平衡,其一旦被打破,则爱情与婚姻的天平就很容易发生倾斜,甚至是终结。因而,爱情是一时的平衡美,而婚姻则是永久的平衡美。人们只有在爱情开始时,就努力建构好这种平衡结构,才可能使婚姻地久天长。
很多过来人声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婚姻犹如一棵大树,其根扎得越牢固,则其抵御风吹草动的能力就越强。爱情与婚姻的本质区别在于:爱情可以是一种唯美动人的感受,而婚姻则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体验。所以,婚后的共同生活必然会磨去一定的激情,使人产生了习惯性适应,而能使爱情有可持续发展,靠的是两人当初激情冲撞的不断回响。
“七年之痒”只有在一种条件下得以避免,就是两人磨合成为一个人,完全有了“夫妻像”。到那时,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将两个人分开。
而这一切,首先需要爱情是建立在激情、亲密、承诺的“三合一”之上的。
所以说,为了不出婚外情,我劝大家结婚时要想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