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之谜(3):林肯的苦难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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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年2月12日凌晨, 林肯诞生在肯塔基州哈丁镇荒郊一间泥土小屋中。他是迄今所有美国总统中出生地最简陋的一个。
5岁时,他就开始帮助家里做活,9岁时生母去世,15岁才开始读书。
林肯上学时,头戴一顶松鼠皮帽子,身穿鹿皮制的马裤。马裤短得离鞋面还有相当距离,以至于好几吋发青的胫骨就裸露在外边,任凭风吹雨淋。
早年,林肯读的书以圣经为主,他用华盛顿与杰佛逊的字迹作为自己的练字模板。他先后只接受了一年的正规教育,就凭这点根基他不断地自学知识,直至成为州律师。1847年当他竞选国会议员填写自传表时,他在“你教育程度如何?”这一栏内填写“不全”。
林肯从小就帮助父亲干活。小的时候干一些抱柴、送水和锄草之类的轻活,大了以后就担负起开垦、耕地和种植庄稼之类的重活。林肯干的最得手的活是劈柴。直到后来他出任伊利诺斯州新塞勒姆镇邮政局长时,他还干劈柴的活计来增加收入。在林肯来讲,这两件活都是谋生的手段,毫无差别。
林肯早年没钱买书,不得不四处借阅。一次他向一个常请他挖树桩,种玉米的人家借看了三本名人的传记。因那时还没有电灯,加上林肯又买不起蜡烛,所以临睡前他将书塞在圆木缝中,期望第二天日光一照就起来接着看书。不想当晚下了一场雨,将书浸湿了,无法向物主交待。不得已,林肯提出以白割捆三天的草料来赔偿这一损失。
由于没钱买书,林肯养成了背书的习惯,这对于他的口才训练有极大的帮助。
长大之后,林肯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律师。他一方面自学有关法律的知识,一方面细心观察律师的辩论。有时候法庭开会,林肯就徒步走上十五、二十哩的路程,去听律师之间的辩论。为增强他讲话时的感召力,他还去教堂观察牧师说话时口气与姿势,并田间干活时对着空地操练演讲技巧。
24岁时,林肯和一个名叫贝里的牧师之子做生意。他们合作买下了三家残破的木屋杂货店,合并成一间店铺。一天,一位驾车路过此地的人把一桶杂物卖给林肯,以减轻行途负担。林肯从那堆杂物中找到一本《X本法律评注》,大喜过望,抽空就读那本书,而他的搭档贝利却一有空就喝酒,结果生意欠佳,最后不得不倒闭,由此负了一大笔债。林肯本可以钻个法律空子来赖账,可他却向每个债主请求他们容许他以后不断还债。
结果林肯用了整整14年才还清了所有的债物。
林肯24岁时结识了一位名叫安妮.拉特利奇的女孩。
她是一位客栈老板的女儿,蓝眼睛,红褐色头发,身材娇小玲珑。她是林肯一生中唯一爱过的姑娘,也给了林肯许多生活的梦幻和快乐。可惜她后来得了斑疹伤寒,临死之前还呼唤着林肯的名字。林肯为安妮的死而悲痛万分,久久不能平复。在安妮下葬的那几天内,林肯魂不守舍,几欲自杀。
这是林肯终生与抑郁情绪的开始,林肯一直与一斗了剩余的30年!
安妮死后7年,林肯与玛丽.托德结婚。
玛丽出身富豪人家,受过良好的教育,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她相貌平常,却才思敏捷、善于交际,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总统夫人。林肯与之相识3年后结婚,其间林肯曾一再犹豫是否娶她为妻。可为了他们俩人的信誉(他们曾已订婚),林肯还是与她结婚。
结果婚后很不愉快。玛丽嫌林肯做事土里土气,动作笨手笨脚,总是在挑他的毛病,斥责他的不是。林肯总是默默无声的走开。但玛丽却促使林肯做到了他本不敢做的事--当选美国总统。
林肯从1834年竞选公职以来,输掉了每次重大的竞选。特别是1854年与1858年竞选伊利诺期州参议员时,都是以相当近的比差输给自己的竞选对手。1860年林肯转而竞争美国共和党总统提名,结果获胜,并在同年11月战胜其它总统候选人,当选美国总统。像林肯这样在六年内输了两次联邦参议员竞选,却能赢了总统竞选的情况在美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有趣的是, 林肯的反奴隶制立场受到他父亲的全部亲戚,他母系的大多数人及他太太系家人的一致反对[1]。而南北战争爆发之后,他的大、小舅子们全在南军服役。而林肯的儿子却在北军服役,并官拜上尉联络官。
林肯在任总统期间,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对付南军的反叛当中。北军无论在人员和军备上都优于南军,却在战场中一再失手,令林肯苦恼万分。直到后来林肯提拔格兰特将军,并最后任命他为联邦军总司令才彻底扭转了战局,迫使南军彻底投降。由此,四年的内战终于结束,奴隶制也被正式废除,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就在林肯可以松一口气,享受一下胜利的果实时,他在福特剧院观看演出时,被人刺杀,时年56岁。
林肯的一生是在接踵不断的磨难中度过的。挫折是他生活的主旋律,抑郁是个人的大敌。
但他还是挺了过来,直到最后一刻!
[1] 在林肯太太家人中,只有大哥利瓦伊和他的异母姊妹玛格利特·凯洛格拥护联邦,她的小弟弟乔治和三个异母兄弟塞缪尔、戴维和亚历山都参加了南部同盟军,她的三个异母姊妹则都是同盟军军官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