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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矜持辟谣”到“疯狗乱咬”——范德均的举报路

(2010-05-24 1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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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德均红了,很红很红,红得发烫。如果说芙蓉姐姐、凤姐的红是从草根到网络红人的典范,而范德均的红无疑比凤姐更强力——凤姐再怎么红,也只能红到上上电视台,拿拿通告费,而范德均的红,不光从一届籍籍无名的草根成了网上红人,更能让股票价格都跟着往下掉。

说到这里观众肯定会有点不满意了,芙蓉姐姐和凤姐也只是个娱乐人物,而范德均确实有大案在身,属于经济领域。这两个地方的影响力怎么能够混为一谈呢。这可不是笔者一时失察,才把芙蓉凤姐和范德均混到一起。而是范德均此人此行,真是活端端和凤姐芙蓉一样,走的就是个语不惊人死不休,不怕事情说的多夸张,只要有人看,恶心死人一样博出位的路子。

范德均是长虹的人,也因为长虹的事情栽了——他先是长虹的一个销售人员,拿了长虹的工资不说,在担任湖南地区销售负责人期间还玩了一手监守自盗:2000年10月9号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长虹77.87万元。这77万多人民币,全是范德均利用职务之便获得的赃款,因此法院判决这笔钱该还给长虹。不知道是因为70多万人民币突然打了水漂,还是在狱中深刻地反省了自己的人生之路。总之,这几年的牢狱生活对范德均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他从一个私拿多占,监守自盗的小人,一下变成了维护爱和正义的斗士——在接下来的8年之中,他数告长虹,举报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财务造假”。而所有的所谓“证据”,都刚好是来自他在长虹任职期间。

最开始的时候,范德均还是很能维护其正义斗士的面子的:他先是坦诚了自己过去的系列不法行为,然后再迅速举起正义大旗,占据道德制高点——我过去的贪污也好,枉法也好,包养小蜜抛弃结发妻也好,都和我告长虹无关。我告长虹,完全就是因为长虹手脚不干净,而我恰好知道了这一点,所以我要背负着爱与正义把这丑事昭告天下,让长虹付出应付出的代价。换在办公室职场,这就好比某个员工在公司偷吃公司的肉被人发现,被乱棍打出之后,跑到另外一家公司去大爆原公司的隐私,还振振有辞的说:我真的不是因为挨了打才告诉你的,而是公司本来就有问题……

可惜,这位回头浪子的大旗刚打了一半就发现戏台突然塌了——证监会还没查出来长虹有问题,“虚开增值税发票”、“财务造假”还是个子虚乌有。范先生就又进去了,无独有偶,进去的原因还刚好是他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财务造假”。这下范德均又找迅速找到了另一个道德制高点——我之所以被抓,是因为我告了长虹引起了长虹对我的打击报复。顿时又为自己加上了一个受害者光环。

不光如此,范德均还举出了一个非常强有力的例子——2009年5月25日,范德均向四川长虹打了一个申请报告,要求长虹给自己办理1998年12月已经缴清房款的长虹电子集团高水第五福利区一套房子的产权证。当年6月11日,四川长虹资产管理部部长杨军和四川长虹总经理刘体斌分别予以“同意”批复。在范德均看来,这是长虹对其先礼后兵的有力证据,长虹先满足他的一些要求妄图和平化解他的举报,无果之后毅然下黑手把他再度送进了监狱。

按照范德均的逻辑,长虹对他好的,那是为了给他好处堵他的嘴,他之所以再次被捕,那是长虹妄图强行让他闭嘴。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不管长虹怎么做,软的来是软化,硬的来是迫害。范德均稳稳立在不败之地。不管是来软的还是来硬的,都没办法让他闭嘴,除了满足他的要求。什么要求?退回被罚没的77万元赃款。反正现在证监会的调查结果还没出来,长虹到底是清白的还是确有问题没人知道。只要先给长虹扣上一顶“有问题”的帽子,范德均都可以稳稳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发动对长虹的讨伐攻击。而不管长虹做何对策,都是为了让其闭嘴的欲盖弥彰。

至于长虹到底有没有问题,在证监会的结果出来之前,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这没有一个确定的,就是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关于这个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几百年前的秦相爷早就用三个高度凝练的词进行过总结了——莫须有。

但是因为这个莫须有造成的长虹与范德均之间的一场乱架,股价下跌导致手头资金缩水的大批股民该怎么办,肯定是不在范德均考虑之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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