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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
附:《秦皇岛市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
随着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逐步加大,义务教育的发展已进入由规模扩张到内涵发展的质量提升时期,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提升日益成为我市教育工作的重点。高质量的教育需要高素质的教师,为促进全市广大农村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的改革,不断提高新课程教学水平,特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专业发展计划”)。
一、“专业发展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1、在全市范围内培养100名市级农村学校学科教研骨干教师,使他们成为导师型校本专业引领骨干教师,带动全市农村教师有效实施新课程。百名学科教研骨干教师通过结对帮扶的形式,带领200名学科青年教师短期内初步实现专业发展,使之成为县(区)及学校的研究型教师。
2、在县(区)范围内培养一定数量的农村学科教研骨干教师,使这些农村教师成为区域内推进课程改革、开展校本教研的中坚力量。
3、加强农村学校教学管理,注重过程指导与评估,形成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教研机制。
4、加强农村教师教研队伍建设。建设若干个具有较高质量的农村学校教学专业引领团队,提高农村教师实施新课程的专业水平。
5、深入落实河北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方案。以提高农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为重点,以解决农村教师在校本教研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以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素养为核心内容,整合学习资源,创新研究形式,突出个性化学习,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6、深化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探索区域校本教研常态化实施的有效策略,提高农村学校校本教研的有效性与教研活动质量。
7、深化教学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以校为本、导学引领、评估促进”的教研工作模式,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研工作新机制。
二、“专业发展计划”的实施规划
1、市教科所承担市级百名学科教研骨干教师的培养任务,制定相关计划,通过专题研讨、导学送课、专项评优等多种形式,指导教研骨干教师开展教学研究。
2、县(区)级教研部门负责区域内学科教研骨干教师的培养与指导,针对区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和阶段“专业发展计划”,通过主题研修、联片教研、对口帮扶、巡回上课、专题研讨、教学评优等形式促进区域内所有农村教师的专业成长。
3、“专业发展计划”于2010年底完成,市教育局将在2009年进行中期检查及总结表彰,2010年底进行全面总结表彰、成果展示与总结评估。
4、市级学科教研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基本标准为:①职业道德高尚,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教学实践性知识以及丰富的文化素养,具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具有成功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研究能力,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②具有良好的教学反思能力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③能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带领学校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共同解决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本校课堂教学质量。④追求终身发展,能正确评估自己的专业发展状况,确定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三、“专业发展计划”的实施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更新教育观念,理清义务教育的发展思路,切实实现义务教育发展方式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教育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强实施“专业发展计划”的管理与指导,整合各职能部门工作,明确责任,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和阶段计划,扎实做好实施工作。各县(区)“专业发展计划”的实施质量,将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的指标之中。
2、市、县两级教研部门要做好组织、管理与指导、评估工作,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深入学习、把握教育教学前沿理论与实践成果,研究教师专业发展规律,不断创新,提高教学研究、指导、服务的能力。市教科所要将实施“专业发展计划”作为教研工作的重点工作加以落实,做好百名学科教研骨干教师的培养与指导工作,各学科及时制定学科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发展计划”的过程管理,加强学科间的合作与研究。
3、“专业发展计划”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全体教师,全市各农村学校要将教师的专业发展工作纳入学校的常规工作计划,针对学校教师实际,制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计划”,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教研活动,为学科骨干教师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与平台,并依托学科教研骨干教师带动全校教师的专业发展。
4、广大农村教师要主动适应新课程改革需要,理解掌握河北省教师教学评估标准,明确自我发展方向,主动学习,积极进取。各级骨干教师要在实施“专业发展计划”工作中积极承担结对帮扶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真正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5、今后市级农村学校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将从市级百名学科教研骨干教师中产生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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