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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康骨医院赖志刚法律医疗事故亲属医患工作秩序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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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是发生在我院的一个真实的故事2008年10月4日凌晨“成都15岁少年猝死网吧”背后我的“错误”
医生没法医治的“病”
近年来,常有病人因医疗事故或非医疗事故时,其亲属大闹医院的新闻报道显著报端。亲属聚众伤害医护人员者不胜枚举,更有甚者,置医院工作秩序于不顾,
大设灵堂、焚香哀嚎,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
作为病患亲属,在医院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患者家属大设灵堂、焚香哀嚎的举措,医院的确很无辜,也很受伤。医生作为健康的守护者,在不违背科学的常理下可以尽最大可能的维持病人的健康和延续他们的生命,但医生毕竟不是神,我们都不能违背一个生命由生到死的自然规律。作为病人亲属他们也是很清楚这一点的,但为什么就死缠着医院不放呢?这主要是他们抱着“能赖一个算一个”的心理“病”态在作祟。
作为医院,坚决不能稀里糊涂就范,决不能姑息迁就任期发展,使其得逞,尝到甜头后,有了第一次,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医院将永无宁日,祸患无穷。无原则的退让,将是对这种丑恶现象的纵容。医院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声誉。医院绝不能忍气吞声任其肆虐。在真相大白后,医院会利用法律武器坚决对恶意损害医院声誉的讹、诈、骗者追究到底。尽管有时在责任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医院会基于人道安抚患者,会适当的给他们一些善后费用,但医院的这种善意行为往往使患者不能善意理解,他们反而以为医院理亏,更加肆无忌惮的大闹特闹。所以,我们在体现医院人文关怀的前提下,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作为社会治安的维护者,当此类事件发生后,人民警察对控制事态发展出警迅速,控制有效,很好的维护了社会秩序的同时也净化了医院就医环境。但我认为警方在协调医患矛盾的过程中,因对医疗知识的欠缺,又出于息事宁人的目的,动辄让医院妥协,给钱走人。实际上,基于警察的特殊身份,这种“和事”做法恰恰更加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的盛行,事态虽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控制,但却给医院后续处理造成很多被动。我认为在医患纠纷中只有错与对,而不存在强与弱之分。警察在处理类似事件时,既要平衡各方关系,也要坚持法律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效的遏制,打击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也从根本上维护了社会秩序。
非典、地震、毒奶粉、重大流行疾病等社会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又有谁来担当救死扶伤,维护人们健康的重任呢!所以,对上述行为,我们要联合社会各级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此类卑劣行为,还大家一个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在此,我也想正告那些专门从事医疗诈骗的医闹们,以善为本,也希望那些患者们能够采取合情合理的途径理智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