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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楷体gb2312小儿高热惊厥 |
分类: 临床札记 |
1、对于既无高热惊厥抽风家族病史,又未曾出现过高热惊厥的小儿,当体温超过38.5,甚至39度时才使用退热剂。
2、对于有高热惊厥病史或已出现过高热惊厥的小儿,当体温超过38度即应服用退热剂。
3、对于体温虽不很高,但在发热的同时出现头痛、失眠、烦躁以及精神兴奋等神经系统表现时,可酌情早些应用退热剂。因为神经系统的兴奋症状很可能是高热惊厥的前兆。
4、使用退热剂后,小儿的体温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体温降低后,小儿的精神状况也会有所好转,但这不意味着小儿的病情也在好转。一般来说,服用一次退热剂的疗效只能维持3-4小时。若病情还没得以控制,3-4小时后体温还会升高。若体温又回升到39度左右,可再次服用退热剂。
5、退热剂虽为常用药,但这些药物都具有一定的副作用。目前儿科常用的退热剂为对乙酰氨酚基(扑热息痛)、布洛芬、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吲哚美辛(消炎痛)、以及上述药物的混合制剂。前两种是首选使用的,后两种在特殊病症中可以使用(如川崎病、风湿类疾病、变态反应性疾病)。所见到的副作用常为胃肠道的刺激症状。小儿可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等。适当进食后再服药,可减轻这些不良现象。少数小儿服用退热剂后还会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或眩晕、幻觉、视力模糊等神经精神异常症状。一旦出现皮肤过敏或神经症状,应立即停药,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6、目前,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小儿退热药是以对乙酰氨酚基和布洛芬为主。后者作用时间比较长,两者交替使用可以减少用药次数,效果更好。在给孩子使用退热药之前,要先看清楚其成分。对乙酰氨基酚的日常最大用量为每4小时一次,每次15毫克/公斤体重。布洛芬的日常最大用量为每6小时一次,每次10毫克/公斤体重。如果孩子吃了退热药以后,体温很快又升到38.5℃以上,怎么办呢?若两次发热时间间隔不到2小时,可以吃另一种成分的退热药。这样可以减少每种药物24小时内使用的次数,还能减少药物的副作用。
7、退热剂的应用剂量与小儿的年龄及体重有关,与发热的程度无关。不可盲目增加剂量,服用过量的退热剂,可引起小儿大量出汗、体温快速下降,出现虚脱,甚至惊厥,对孩子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含有同一成分的退热药不要同时应用。
8、为了避免退热剂引起的不良反应,药物说明书上都特意说明1天内使用退热剂不应超过4次。要想减少应用退热剂的次数,又能获得满意的退热效果,在服用退热剂的同时辅以物理降温疗法相当重要。在此还要特别提醒家长,只有退热剂是正确、有效的退热药物。至于其它药物,如地塞米松等激素制剂,虽能达到退热的效果,但对婴儿的原发病的治疗相当不利。激素类药物,只有在专科医师的指导下才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