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陕西省图早早回去,约莫不到五点就卷包走人,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
刚走出门口,看到陕西省电视台的一伙人在采访,从边上走过去,还没有回头,就被他们给截住了。就这样被随机给采访了一回。
以前也被电视拍过,但没有回答过记者的问题。说实话,还是第一次面对电视镜头,想想能上电视,那多么光荣的事呢?于是胡说八道了一番。
其实现在的这种采访也是问一些非常无知的问题,今天也不例外,他们问我:
“你好,请问你经常上网吗?”
当听到这么弱智的问题后,我脑子顿时浮现出了一段话:废话,现在还有不上网的,特别像我这类被寂寞包围的人。可是没有说,为什么,毕竟自己想象了一下,要面对广大观众,那人们会质疑你的素质何在?于是我说:
“经常上。”看来很多东西要在阳光下运行,才会消除的阴暗。
“那你听说过网络实名制吗?”那位记者又一次问了一个无知的问题。
“听说过呢”。其实听到这里,就早点了这位记者接下来会问的问题。
“有什么看法?”
问到这里,我想我这些天的努力没有白费了。这些天一直看一本最边缘,最枯燥,最不实用的书。而这本书一直立在书架上,从来就没有人来翻看过。我敢肯定。直到我的出现,才改变了这两本书被冷落的处境:《表达自由》《法律的平等保护》,都是关于美国宪法修正案研究的。每天来图书馆我只有两件事,一件是看下法律的基础课程,如刑法和民法。然而这些书都提不起我这个古怪人的兴趣。倒是《表达自由》《法律的平等保护》极大地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
难道书和人的性格有惊人的相似?或许在这里,它们找到了它的归宿,好比我找到它们一样。
接着我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我认为网络实名制是面对日益严重的网络侵权问题,网络的无序和混乱的管理而提出的。主要是为了加强网络管理。”
我接着说:
“当然相关部门要制定这样的法律,必须通过社会的广泛讨论,听取网民们的意见。而且要防止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不能因为立法而过多的限制网络的自由发展。”
我还说:
“有关部门不能对网络进行事先限制,不能因为网络实名就使得政府过多地干预网民的个人事况。”
突然想到这只是一次随机采访,人家接不接受你的观点还不知道。不必要白费口水大说一通,于是:“我的看法就是这些,谢谢!”
其实这时我想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有关部门的立法动机就不纯,说是为了营造健康向上,文明积极的网络环境,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对网络的监管,也称事先限制。同时“河蟹”有关部门不愿听到的,不想听到的,也不肯让人们去传播的思想。用实名制来监管网络,无疑能针对一群破环分子,达到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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