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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二次调控与4月份首轮房地产调控对比:
房产税:粉墨登场,呼之欲出
国十条内容:未涉及
贯彻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变化:新增的“重磅炸弹”。
所有商品房首付款比例30%
国十条内容: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贯彻落实措施: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
变化:此前,若贷款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很多地方可按20%比例缴首付款。现在只要是贷款购房,不论是否首套及面积大小,均要按30%及以上比例缴首付款。
叫停三套房贷款:无条件,一刀切
国十条内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贯彻落实措施: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变化:现在对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已无前置条件,直接一刀切。
土地增值税定点关照
国十条内容:税务部门要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贯彻落实措施: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
变化:以前是动态追踪,现在是定点“关照”。
开发商限制增加,惩罚严格
国十条内容: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贯彻落实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变化:开发商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范围扩大。暂停新购置土地,开发贷款停止展期,也是对违法违规开发商的新限制。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