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生手记*知情权之困【云中鹰】
(2010-06-30 13: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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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全科医学原创随笔云中鹰 |
分类: 散文杂文 |
全科医生手记*知情权之困
云中鹰
患者的知情权来源于法律所赋予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基于人的生命健康权和权利处分自由原则所派生的一种权利。所谓生命健康权包括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妨碍的支配生命和自身肌体的生理功能的权利。这种权利应当包括三项基本内容:一是真实病情了解权,即患者有权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二是治疗措施知悉权,即患者为了避免或降低就医风险,有权选择医方拟将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措施;三是医疗费用知晓权,即患者有权掌握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
对于一个经过各种各样千锤百炼的考试,持有主治医师、全科医师证的我来说,百分之八十,1096元的工资用于养家,实在是少得可怜,买件新衣服或者换双新鞋子,也需要在心里权衡很久。
这样说,不是不热爱自己的工作,更不是为了抱怨什么。如果患者配合给予理解,做个医生,能给患者带来健康,是一种别样的荣耀,那是一种别的任何行业都不可能体会到的快乐。因为我热爱我的工作,所以我快乐。
我们社区没有全面的化验检查,严重一点的病人或者对自己健康很重视的患者,都会去大医院做检查。因为国家物价规定,社区的药品比大医院要便宜很多,所以我们常常会接到患者及家属在医院带回来的处方,而且是照单开方,没有商量。
有一天下午,一个女人带着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来就诊,带来的就是中心医院的处方,上面开的药是达力芬,商品名,应该是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头孢克肟,别名氨噻肟烯头孢菌素、世福素、达力芬。我对那女人说:
“这个药我们只有口服的,我们没有这个药的针剂。”
然后,我对她说:“我打电话问一下药材公司有没有这个药,如果没有您看是换药还是去中心医院取药。”
她点头同意了。打电话的时候,她一直在旁边听着。药材公司没有大医院的新药,一般的新特药,药厂都是直接对大型医院,临床试用后,再投入大量批发生产的。
那女人说中心医院有她的同学,她要打电话问一下。等她打完电话,她说她同学说换一种药。
我告诉她头孢吡肟和这个药差不多,也是新药,比较贵,她说:
“贵就贵呗,只要效果好。”
开了两天的药,除掉我们社区承诺的五减六免,那女人说今天在这里打针,孩子明天要去外婆家,针不在社区打,药带回去,又减掉一天的注射观察费,一共98.00元钱。
下班后,正准备做饭,电话响了,站长打的电话:
“今天那个病人怎么回事?那小孩的妈妈让你来一下。”站长在电话里一边和我聊着事情的经过,一边安慰着我,但我心里还是惴惴不安的。
匆忙赶到办公室,一个气急败坏的男人大呼小叫着,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女人说:
“我回家才看到药和处方上的不一样,换了药为什么不说?”女人瞪着一双大眼睛,挥动着拳头啸叫着。
我说:“我和你说了的呀,当时给药材公司打电话你是听到的,我们没有你带来的处方上的那种药的针剂。”
女人蛮不讲理,非要我给她一个说法。
天理何在啊!
下午值班的护士也来了,证实我们所做的一切没有对患者及家属隐瞒药品名称。那对夫妻越加来气,咆哮着,男人再三挥舞着拳头。
因为他们没有带孩子来,我问他们:
“孩子打了针不舒服么?”
“没有!”他们怒吼着说道。
“既然这样,你们说怎么办吧。如果你的孩子因为用药有什么情况,我们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女人和男人气急败坏地走了。
护士说:“你们不知道,这家人特难伺候。他们家一对双胞胎儿子,大儿子老是生病,十一岁的孩子打针不合作,还怪我们打针的。每次来总是找点茬,不找茬好像不自在。”
第二天上午,那个男孩没去他外婆家,自己带着药来社区打针,今天不同,没有家长陪着,小孩挺合作的。孩子的精神状态良好,还笑着说自己病好了。
下午三点半,电话响了,卫生局打来的,说有患者去卫生局告发了我们。问了全过程,卫生局的负责人笑了:
“你们搞临床的医生真的很不容易啊!”
最后了解到,是那个女人中心医院的那位同学告诉她所谓知情权,让她去卫生局告的。其实,很多医疗纠纷不是医生和患者所为的,是那些不明真相的人挑起的。
俗话说,哪个人前不说人,那个背后不被人说,做人就是这样。生活中,我们人前多说人长,背后不说人短,那样才会得到更多的朋友,也会使自己的生活充满温暖的阳光和快乐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