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良民证”,没它也不许出行,抗战时期的日伪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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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许可证,是日军特务机关发给占领区人民的出行许可证明。持有此证人们才可以安全出行。该证有有效期,过期作废,且需退还。通过发给通行许可证这种方式,日军加强了对占领区人民的监视与控制。图为1939年5月,日军特务部发放上海市民孙百克的第101575号的通行许可证,持证人为江南水泥公司社员孙百克。通行证的左下方有日军上海宪兵队本部的盖章。该证有效期为一个月。〔杨建明提供〕
图为日本侵占上海时期家住上海齐齐哈尔路254弄7号的黄张坤持有的《复归者家族通行许可证》。本证由海军特务部上海复兴班制发。〔王延友提供〕
犹太难民进入日军设立的虹口隔离区后,须得到通行证才能外出。图为1943年11月,由日本上海无国籍难民事务所发给侨居上海的德国系犹太难民的移动许可证。〔上海犹太难民纪念馆藏〕
图为昭和十七年(1942)1月10日,第四二二一部队(驻宽甸)颁发的通行许可证。伪满时期的宽甸,百姓的通行证都是由日本军方颁发,伪满地方政府没有资格。
图为1943年2月5日,南京特别市联络部和日军特务机关发给家住南京中华门外45号女学生姚玉香的第2304号“北南支旅行通行许可证”。〔王延友提供〕
图为1944年元月4日南京特别市联络部和日军特务机关发给南京商人朱梅花的第2273号“北南支旅行通行许可证”。〔王延友提供〕
图为1944年,大连日伪警察部门发给原籍山东牟平的胡某回牟平探望父亲的通行证。其行程的路线是从大连经海路到芝罘(烟台)再到牟平。其往返时间也有明确严格的限定。〔王延友提供〕
以上图文选自《日本侵华图志》第二十四卷《生态破坏与社会控制》,武菁编着,山东画报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日本侵华图志》共二十五卷,南京大学资深荣誉教授张宪文主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山东画报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并入选“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
2014 年度入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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