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作业批改和教案常规免检制度(修订稿)
(2015-12-25 08:20:33)分类: 杂谈 |
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小学
教师作业批改和教案常规免检制度(修订稿)
为进一步解放优秀教师的思想,促进教师积极从事教育科研,开展创造性教学工作,学校推进了免检教师制度。现根据学校发展现状,制订《教师作业批改和教案常规免检制度》。
一.
1.在小学任教满5年或具备小学高级(一级教师)及同等职称的教师。
2.在我校(含万里)任教满三学年。
3.在上学年的综合考核中获优秀(含校内优秀)。
4.所教班级学生素养好,在绿色评价及各项检测中成绩优异。综合学科教师班级常规好、学生整体素养高、特长学生辅导成绩突出。
5.在上学年教学各项常规检查中整体优秀。
6.上学年承担教改展示课2节以上。
符合上述规定的老师经本人申请,教导处评审公示后通过。
二.免检范围
1、教案:在遵循教改理念、基本模式的基础上,可积极探索教改的学科变式,备课主要以单元中的重点课为主;
2、上课:可以在没有经过教研组同意的情况下自行重组教材,跳出教参的
教学思路,改变教参提供的教学方法。
3、作业批改:允许规定中教师必须亲自全批全改的部分作业实行互批互改,
或部分不批不改,可科学地选择必做的习题或免做必做的作业。
三.免检教师的义务
1.享受常规免检的教师必须积极垂范,做教学常规的领路人;
2.免检教师需积极投身教改,每学期承担不少于1节教改展示课;
3.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提出一条建设性意见或一项个人研究课题;
4.每学期提供一个优秀的创新教学设计或案例分析。
四.
五.
一年中对每位免检的教师都要进行一次考评。
1.听课:看课堂效率。
2.座谈问卷:看学生的满意率。
3.考试、评价:看学生的成绩、素养。
六.
平时没特殊情况常规工作免于检查,享受免检的教师经考核名符其实,可享受当年考核常规栏目优秀的待遇,并计入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