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裁判法----90学时培训第五天晚上培训感受
今天安排了三场培训,最晚的一场是6:30开始持续到9:10才结束,回到宾馆已经接近10点了,由于网络原因当我整理好准备发到博客上时发现网络上不了,只好早上起来再继续发了。这次培训收获最大的是田赛中投掷项目把原来的第六次投掷前要重新投掷顺序,又改回到原来的三次后排顺序据说是2012年初就改回来了,我还是现在才知道的,这就是不经常关注的后果,好在现在已经知道了,最大的收获是把全能的裁判、比赛安排、排定最终名次都晓得了。以下是今晚的培训全部内容:
一、国际官员
(1)组织代表:Organisational Delegate
(2)技术代表:Technical
Delegate
(3)医务代表:Medical
Delegate
(4)兴奋剂检查代表:Doping Control
Delegate
(5)国际技术官员/国际越野、路跑和山地跑官员/地区技术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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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Technical Officials/International
Cross
Country,Road Running and Mountain Running Officials/Area Technical
Officials
(6)国际竞走裁判员/地区竞走裁判员:
•
International Race Walking Judges/Area Race Walking
Judges
(7)国际公路赛丈量员:International
Road Course Measurer
(8)国际发令员:International
Starter
(9)国际终点摄像裁判员:International
Photo Finish Judge
(10)仲裁组:Jury of
Appeal
二、运动会工作人员
Ø
行政管理官员:
竞赛主任
Competition
Director
赛事主管
Meeting Manager
技术主管
Technical Manager
比赛展示主管Event Presentation
Manager
Ø
比赛裁判人员:
检录裁判长Referee for the Call Room
径赛裁判长Referee for Track Events
田赛裁判长Referee for Field Events
全能裁判长Referee for Combined Events
外场裁判长Referee for events outside
三、比赛通则
Ø
第142条 报 名
1.兼
项
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多项田赛,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的比赛中,或在跳高和撑竿跳高的每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该运动员因此在轮到其试跳(掷)时未到,一旦该次试跳(掷)时限已过,将视其该次试跳(掷)为免跳(掷)。在跳高和撑竿跳高的比赛中,当所有运动员都完成了比赛,但是该运动员还没有到场,并且给他的试跳时限已过,裁判长将视其为放弃比赛。
•
兼项案例
•
男子跳高决赛中,运动员A在成功越过1.95米的高度后,申请免跳2.00米的高度,并向裁判长请假去参加男子4*100米接力预赛,当他回到跳高场地时,第一个试跳的运动员已经完成了2.10米高度的第2次试跳,此时,运动员A向裁判员提出要求此高度上进行试跳。你将做怎样的决定?
•
第142条 报 名
2.放弃比赛
(1)经过最后确认,某运动员将参加某项目比赛,但后来没有参加比赛者;
(2)运动员通过预赛或分组赛已取得某项目后继赛次的参赛资格,但未继续参加比赛者。
Ø
第143条 服装、鞋和号码
1.服装
各项目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穿着干净的服装,其设计式样和穿着方式应无碍观瞻,服装的材料着湿时不得透明。运动员不得穿着可能有碍于裁判员观察的服装。运动员的比赛上衣应前后颜色一致。
2.鞋
1. 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2. 鞋掌和鞋跟的构造至多可安装11枚鞋钉。
3.号 码
•
应为每名运动员提供两块号码布,将其分别佩戴在胸前和后背的显著位置。在撑竿跳高和跳高比赛中,运动员可在胸前或背后佩戴一块号码布。
•
佩戴号码布必须依其原样,不得以任何形式剪裁、折叠或遮挡。
•
凡采用终点摄像装置,大会组委会应要求运动员在短裤或者躯干较低部分的侧面佩戴胶带式号码。不按规定佩戴号码者,不得参加比赛。
关于提供帮助
•
如何看待与教练员的沟通?
•
如何处理同队队员相互提供信息?
•
第 144条 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诫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如果运动员随后在该项目中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他在该项目该轮次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但此前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有效
Ø
第146条 抗议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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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提出抗议,必须在运动会开始前向技术代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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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抗议涉及某项目比赛的成绩或进程,则应在正式宣告该项目成绩后的30分钟内提出。
•
所有抗议均应由运动员本人、运动员代表或运动队代表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裁判长口头提出。
(1)在径赛项目中,如果运动员对起跑犯规的判罚立即作出口头抗议,径赛裁判长可以让该运动员“在抗议下”比赛,以便保留所有有关的权利。
(2)在田赛项目中,如果运动员对试跳(掷)失败的判罚立即作出口头抗议,则该项目的裁判长可以在其权限内下令测量并记录该次试跳(掷)的成绩,以便保留所有有关的权利。
分道跑
在分道跑的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自己的分道内跑进。此规则也适用于部分分道跑项目。
运动员自愿离开跑道后将不得继续参加该项目比赛。
运动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如果未从中获得实际利益且未推挤或阻挡其他运动员以致阻碍了他人进程,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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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动员由于受他人推、挤或被迫踏上或跑出自己的分道,或者跑在突沿或实际分界线上或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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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直道上踏上或跑出自己的分道,或者在弯道上跑出自己分道的外侧分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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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签排定道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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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个赛次,抽签排定道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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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后继赛次,应根据规则规定的程序在每一赛次之后对运动员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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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分三次抽签排定道次:①选择排列前四名的运动员或队,抽签排定3、4、5、6
道②选择排列第五、第六名的运动员或队,抽签排定7、8
道。③选择排列后两名的运动员或队,抽签排定1、2道。
•
•
试跳和试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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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跳高和撑竿跳高外,在其他田赛项目中,如参赛运动员多于8人,则每名运动员均有3次试跳(掷)机会,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掷)3次。在任何一轮比赛中,不允许记录运动员一次以上的试跳(掷)成绩。
•
延误比赛视频
•
田赛项目比赛时,运动员无故延误试跳(掷)时间,将导致不许其参加该次试跳(掷),并记录为该次试跳(掷)失败。
•
比赛时,有关裁判员负责向运动员显示一切准备就绪、试跳(掷)开始,并从这一瞬间开始计算该次试跳(掷)的时间。如果该运动员在此之后才决定免跳,当时限结束时,应判该次试跳(掷)失败。
Ø
第185条
跳
远
视频
•
1. 如出现下列情况,应判为试跳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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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前的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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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无论是否超过起跳线的延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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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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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助跑或跳跃中采用任何空翻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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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的触地点较落地区内的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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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离开落地区时,运动员在落地区外地面的脚部第一触地点较落地区内最近触地点和在落地区内因身体失去平衡而留下的任何痕迹更靠近起跳线。
裁判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裁判员要认真学习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掌握规则精神,细致研究裁判方法,要预见裁判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与未然。
2.对比赛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要进行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处理。径赛中出现运动员犯规,现场裁判员应及时报告主裁判、裁判长,他们要亲自查看现场或现场录像,证明确属运动员犯规,裁判长按规则精神或规则有关规定作出正确的裁决。
3.掌握规则精神,是处理比赛中疑难问题的关键。在比赛中出现的一些规则没有明文规定的,处理此间题时,一不得变更规则原文,二要条件均等,要有利于田径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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