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噪声法对房开售房有了新要求
(2022-06-05 16:45:54)
标签:
房产法律环保噪声 |
分类: 环保/工作 |
2022.6.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始生效。
该法对房屋开发商提出了三个要求。
一、要求房开销售住房时要公示周边噪声情况:
1、可能受噪声影响的情况。
受噪声影响情况有:
1)说明该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是否属于敏感建筑物集中区。
2)列出可能受影响的噪声源。噪声源主要是交通噪声(机动车、火车、城市轨道交通、船舶、航空飞行器等),还可能有工业噪声源、社会噪声(如广场舞、商业、娱乐场所)。就像其他影响房产的因素一样,需要一一列出来。
2、采取或者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防治措施主要是噪声防治的设计内容,建筑隔声情况。尤其应该说明房屋隔声是否满足要求。
二、销售合同必须增加噪声防治的内容
1、有噪声影响的共用设施设备位置。设置一般包括电梯、变电房、配电房、水泵、消防风机、公用供暖空调设置等。
2、建筑隔声情况。应该是建筑隔声设计标准,道路边上应该有窗户的隔声标准。
三、设计施工的噪声防治要求
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必须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第六十七条 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声影响的情况以及采取或者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并纳入买卖合同。
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买卖合同中明确住房的共用设施设备位置和建筑隔声情况。
第六十八条 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