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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在当今社会应获的10大罪行

(2011-08-23 11:02:51)
标签:

水浒传

田桃源

杂谈

娱乐

分类: 娱乐八卦

            武松在当今社会应获的10大罪行

     “英雄”武松,如果是在当今社会,一定获罪不少,田桃源以为,他逃不脱这10项罪名。

    一是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梁山,与宋江一干人造反起事,欲推翻朝廷,罪莫大焉。

    二是故意杀人罪,他不仅杀了潘金莲、西门庆和王婆,还在张都监府上,不问青红皂白,见人杀人。不但把仇人杀了,连好人玉兰也杀了,一共杀了一十五人。还有蒋门神的两个徒弟和两个押送公人,前后杀了二十多人。

    三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武松出现的地方,就闹得鸡犬不宁,就没有安全感。

    四是危害濒临保护动物罪。武松打虎,虎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打虎犯法,都知道的。

    五是流氓罪。 他调戏孙二娘:“我见这馒头馅肉有几根毛,一象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在一个陌生女人面前,毫无根顾忌地说下流话,不是流氓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后面他抓孙二娘的动作就更放肆:“武松就势抱住那妇人,把两只手一拘拘将拢来,当胸前搂住,却把两只腿望那妇人下半截只一挟,压在妇人身上……”

     六是脱逃罪。(以下省略N字)

    七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以下省略N字)

    八是故意伤害罪。(以下省略N字)

    九是抢劫罪。(以下省略N字)

    十是非法持有枪械罪。(以下省略N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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