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源“魅力歌声”结束,比较圆满。感觉这次活动,整合能力尚可,忽悠了县主要领导出席决赛;忽悠了众多的企业参与,二大家电作为总冠名方也基本达到了广告宣传的目的。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弘扬了“先进文化”。但只能说“比较”圆满。为什么?
田桃源觉得,本次活动的整体策划显得很弱智,没有想象力,基本是复制“青歌赛”等赛事的套路。
其一,在整合资源方面,至少应该要设计“明星名人”因素,比如邀请香香、陈思思或某个文化名人(如周碧华,新浪博客总排名82位)来参与这次大赛,就更具有号召力。
其二,“魅力歌声”没有“魂”,没有魂的活动是没有生命力的。通过这次活动,选出“桃源歌王”就好得很,把“桃源歌王”作为一个持续的品牌,每年推陈出新,让这顶“王冠”流动,每年抢夺一次,效果更好!二大既然冠名,那么二大就应该在一段时间内拥有“桃源歌王”品牌的持有权,王者应代表该企业出场演出。
其三,不要分民族唱法、通俗唱法、美声唱法,干脆搞桃源民歌大赛,随便唱,只需要大众评委。既然政府支持,就搞“桃源山歌节”算了,说不定还真能唱出个原生态歌手!
其四,活动要永不落幕,要有持续效应和衍生产品。二大不单是冠名了事,而要在整个赛事过程中提供电器产品并使用,直接宣传产品的功效,以加大品牌的宣传。
总之,搞文化活动一定要有创意,创意是无止境的,别人想学想偷都是没有用的。创意需要学识,更需要见识。象魅力歌声这种活动没有创意,就很难搞出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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