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一个工作理念,如何有效贯彻和执行?
前不久去某市出差,了解到某国税局提出了一个“三服务”的理念。哪三服务呢?
一是领导为下属服务,二是机关为基层服务,三是税务局为纳税人服务。这里我就以此为例,和大家探讨一下:如何将一个理念变成大家看得见膜得找的东西?
客观地讲,这个工作理念既具有针对性,又具有前瞻性,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也充分体现该局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准和领导水平。我认为,提出这样一个理念需要有三样东西:眼光、能力和勇气。没有眼光不可能看得如此准、如此远;没有能力,不可能提出这样一个即独立又统一的全新理念;而提出了这样一个让大家期待的理念,能不能付诸实践大家都拭目以待。因为这个理念不简单是个工作思路,更是一个沉甸甸的承诺:你到底能给基层、给下属、给纳税人带来什么好处?说到了能做到吗?
我想,要把这个理念贯彻到位,让它“立”起来,必须要有一系列对应的载体,让大家对这个理念要想得通、看得见、膜得找,这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税务干部的积极性,并最终得到大家的拥护,从而把这个新的理念贯彻到位。
那这些载体怎么找呢?关键的还是要看这些服务对象的核心需求。
下属最需要的是什么呢?地位?金钱?尊重?重视?说白了就一句话:成就感。因此,服务的途径、方式就应该围绕这一点来展开。当前,领导岗位毕竟有限,而工资水平相对来说已经不算低了,因而必须在“非物质激励”上下功夫。
基层最需要的又是什么呢?是减负!近两年来,各地税务机关在总局“两个减负”思想的指导下,进行了大规模的减负工作。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对总局的意图理解偏差了。他们以加大基层税务人员的负担为代价来换取纳税人负担的减轻。因此,很多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不降反升。这就要在减负上下功夫,而且要下真功夫。
纳税人最需要的又是什么呢?一个是公平的税负,一个则是尽可能低的纳税成本。目前围绕这两点各地都在进行大力的探索和实践,一些好的做法我曾经也提到过一些,以后再单独讨论,在此不再赘述。
从我采访的经验来看,很多地方在提出一些理念之后,都缺乏一个实实在在的载体来支撑。有些理念看起来很好,但是大家并不是很理解,或者理解十分不到位,最终反而影响了对这一新理念的贯彻和执行。
一个好的理念,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必定会在实际工作中找出很多的支撑点。相反,找不出支撑点或者很难找出支撑点的理念,毫无疑问不会是一个好的理念。这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把握好这一点。
另外还有一个好的做法是,理念提出后应该先试点再推广,而不是急于向大家推广。试点的好处有以下几个:一是检验理念的正确性;二是在试点的过程中不断修正、提高,保证理念的绝对正确和含金量;三是建立一个真实的模板,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方便大家结合各自的情况全面贯彻新理念。
希望我的这些想法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文中提到的一些具体问题,我会陆续再和大家做探讨。欢迎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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