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我的钱,你问我了吗?
(2008-10-22 16: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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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程序效率满意为什么财经 |
分类: 税言税语 |
张剀/文
“垫资”行为的结果,无异于总是纳税人在替无良老板支付欠薪,这对纳税人而言显然有失公允。不管哪一级政府,我想在花纳税人的钱的时候,都应该思考三个问题:这个钱能花吗?是否有效率?纳税人是否满意?
首先说能不能花。众所周知,纳税缴税为了让政府提供公共物品,进而提高全体公民的福利水平。既然是这样,那么政府花钱的时候就得有一个合法、合理的决策程序,绝对不能出现“行政领导一拍板,纳税人的钱就玩完”的情况。以樟木头镇政府为企业垫资为例,当地政府就有很多的问题没有思考:如果下一家企业倒闭了,政府还会出资垫钱吗?东莞、深圳属于珠三角发达地区,少数企业发生破产情况下,还能拿出资金垫付工人工资,但如果企业破产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是否还能完全兜底呢?工人工资尚有政府管,那么供货商和债主又该向谁讨债呢?
其次说效率。公共物品之所以让政府部门来提供,就是因为私人部门无法做到有效率(即帕累托效率)。而当下,“企业赚钱,政府买单”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基层政府似乎还没有弄明白政府的正真作用是什么。对企业的困难有求必应是服务型政府所鼓励和提倡的。但必须注意,采取的相关措施绝对不能以侵害多数纳税人的利益来换取少数纳税人的利益。
再次说满意度。该花的钱花了,绝不能“一花了之”,还要看效果,看纳税人满意不满意。纳税人满意了,在纳税时就有一种愉悦感和自豪感,政府就有更多的钱可以支配;反之,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将大打折扣,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受到质疑。
总之,花纳税人的钱之前,还是请基层政府多自省一下自己的本质职能,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光要真正地“问”,还应该在长效机制的保障下,用实际行动对上述三个问题做出让多数纳税人满意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