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朱青:可尝试用消费税替代燃油税
(2008-07-30 1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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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在一份最新报告中建议从今年起开征燃油税。而有关部门负责人则称,开征燃油税仍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教授朱青则表示,与其焦急而漫长地等待,不如换个思路,用消费税替代燃油税。
燃油税改革“良机”迟迟不来
据记者了解,欧洲国家石油价格中包括燃油税,同时出于环保要求和抑制石油资源消费的目的,对汽油、柴油消费课以重税。燃油税在零售价格中的比重通常超过50%,高的达70%以上。
在我国,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200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并于同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然而,尽管法律上的障碍得到消除,燃油税何时开征还是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国际油价一直持续走高,而且照目前的形势短期内不可能大幅持续下跌。照这样下去,开征燃油税的方案将长期搁置。
用消费税替代燃油税未尝不可
燃油税改革的“良机”迟迟不来,是否意味着我们只能耐心地等待下去呢?
朱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燃油税的好处很多,但获得同样的好处并非只有征收燃油税这一种途径。通过调整汽油、柴油的消费税来替代燃油税未尝不可。
据统计,我国进口油中的30%被汽车消耗。而我国现在的政策是只要有车,车主上不上路都要交养路费,无形中造成了很多不必上路的车也上路,浪费了能源。
朱青认为,既然燃油税和现行的成品油消费税都要对汽油、柴油课征,那么就没必要“另起炉灶”,在课征汽油、柴油消费税的同时再对其课征一道燃油税。国家完全可以通过调整汽油、柴油消费税的办法来达到开征燃油税的目的。这样不仅有利于简化税制,而且也有利于节约征税成本。国外的燃油税实际上就是对汽油、柴油征收的消费税,没有哪个国家对油品既征收燃油税又征收消费税。
朱青分析,现行的消费税一般是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环节缴纳,而燃油税作为替代养路费的税种应当在零售环节缴纳,这样,兼有二者功能的新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应在零售环节征收。如果加油站全面使用了税控机,那么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汽油、柴油消费税应当是有保障的。
朱青表示,实行新的成品油消费税以后,汽油、柴油的零售价格肯定会提高,但汽油、柴油在我国不是基本生活必需品,有车族的养车费用提高也不属于基本民生问题,因此政府不必为汽油、柴油零售价提高而担心。实际上,提高汽油、柴油价格是符合节能减排这个大目标的。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汽车会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朱青说,如果国家不尽快出台抑制汽油、柴油消费的税收政策,那么今后我国的能源消耗以及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将会日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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