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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损失通信系统寺庙水利工程当雄县杂谈 |
2008年10月6日16时30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北纬29°48′,东经90°21′)发生Ms6.6级地震,震源深度8km。微观震中距当雄县约105km,距拉萨市约77km。此次地震的宏观震中位于当雄县格达乡羊易村一带,烈度为Ⅷ度。
一、地震灾害损失
(一)人员伤亡
据民政部门统计,本次地震造成10人死亡,14人重伤,46人轻伤。
(二)直接经济损失
当雄6.6级地震直接经济总损失4.1亿元。
1、房屋建筑
此次灾区房屋建筑按结构类型可分为土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等四类。
灾区内各类居民住房屋和教育、卫生等公用房的破坏总面积为1225872平方米,
民用房屋直接经济损失为28484万元。教育系统房屋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为1158万元。卫生系统房屋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为239万元。其他公用房屋经济损失为3329万元。
2、电力系统
此次地震造成电系统的设备及线路受损。电力系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3、交通系统
此次地震造成交通基础设施遭到破坏。交通系统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
4、通信系统
地震造成通信系统遭到不同程度破坏,震后部分地区出现通信中断。通信系统经济损失为120万元。
5、畜牧业
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496万元。
6、水利工程结构
此次地震造成水利工程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利工程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7、寺庙
此次地震造成寺庙不同程度的破坏,寺庙直接经济损失2751万元。
8、室内财产损失
由于房屋倒塌造成室内财产损失300万元。
9、评估区外损失
此次地震造成评估区外损失为3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