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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政银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的得失

(2016-11-18 18:25:16)
标签:

财经

文化

教育

时评

分类: 议论文

      试析政银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的得失

       文∕黄平

 

2016111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主要内容是全面推行“4321”政银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笔者参加了此次会议。因为想就其形成的方案试析其得失,以抛砖引玉。

一、融资担保风险防范制度的顶层设计

2010311日,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三条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可以提取三项准备金:

一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根据担保收入50%按月提取,计入营业费用,允许所得税前扣除。年终结算时计提总额不得超过以上比例,并将上年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转为当期收入。该项准备金不能根据实际赔付金额冲账。

二是担保赔偿准备金。根据担保责任余额,按月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提。累计余额达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限。如担保贷款发生损失,按程序确认并报批后可直接冲账。

三是一般风险准备金。这一项按年终税后利润按5%提取,用于担保赔付。达到担保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该准备金超过注册资本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在赔偿准 备金不足抵减损失时,可启用该准备金。

由上述情况可见,融资担保公司作为市场主体,不管是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或是私营性质的融资担保公司,都从顶层制度设计上有了风险补偿机制。那么,我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中提出的“4321”政银担保风险分担机制规定,如发生担保贷款风险,本级担保机构承担40%,省级担保承担30%,合作银行承担20%,担保机构所在地本级财政承担10%。除了明确担保贷款过程中责任分担主体,在发生代偿,通过合法手段无法追回贷款形成损失后,各自的负担比例外,在实际贷款担保工作中,能起到多大的多大作用呢?

二、《方案》实施的作用与问题

(一)《方案》明确了贷款担保工作中责任担当比例,要求所明确的责任部门都要认真对待。一旦出现代偿、损失风险,都得按比例出资担责;

(二)《方案》的出台,对合作的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在很大和度上起到鼓励作用;

(三)合作的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能否通过进一步协商将《方案》落实到合作协议中,《方案》的实施难以保证。

(四)合作的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都不会希望在合作中出现代偿与损失的问题。

(五)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制度上对融资担保风险早有规定,从而冲淡了《方案》的现实意义。

三、政银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的得失

从改革角度看,黔府办函201679号出台的《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中形成的机制,是响应国务院国发201643《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意见》的一个创新举措。也是一项改革政绩的体现。

从拟文的初衷来看,无可非议。因为其目的在于用政府担保基金撬动金融机构向不符合直接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市场主体放贷,以破解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是,担保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其担保实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担保基金规模;二是风险防控能力。在一定年限内担保基金既定的情况下,风险防控能力是贷款担保业务的中心环节。因此,绝大多数担保公司有着一整套比较完善的风险防控的制度和机制。虽然发生代偿的风险普遍存在,但形成损失的概率一般较低。

 在现实中,金融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在与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上,历来都奉行100%的连带责任制。一旦担保贷款到期,借款主体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都直接从担保公司账上划转抵还。金融机构一般都是垂直管理,他们内部规章对借款主体符合性条件要求一般都比较严。逾期贷款不能超过规定的比例。所以,在某项贷款到期,因故不能归还时,有延期办法。如是担保贷款,担保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楞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保。但如果发生续保到期后仍不能按约定归还本息,融资担保公司就要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如果合作银行属地方性银,地方政府出台的这一担保风险分担制度、机制,能有实际操作的现实意义。反之,金融机构就可利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有理有据地拒不执行。更何况,金融机构在贷款担保风险防范中,多年形成的惯性思维所致,地方出台的这种风险分担制度、机制,难以落实到“银担”合作协议上,并付诸实践。

三、建议

(一)《方案》未认真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顶层设计的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充分衔接,因此在落实上有可能打折。这需要与各银行业最高当局进一步协商、完善,并注重实效性。

(二)《方案》在可操作性需要在多方协商一致与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以及从有利于推进发展的实践上加以完善。

(三)作为一项改革探索,在加以完善的基础上,应先从试点开始,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加以总结提升后全面施行。

(四)银政企(包括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上,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出台制度、机制方面的文件,对市场经济主体加经指导,但应充分尊重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摆正位置,减少干预。

()融资担保机构应建立担保贷款项目跟踪管理预警机制,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采取应对措施。比如“特惠贷”,不论是贫困户或是得到贷款的企业,大多都认为这款是可以不用归还的,是企业与困户应分的“唐僧肉”。这不仅要从思想上加以扭转认识,更要从风险控制上加以防范,不宜过于放宽反担保的条件。

2048字)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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