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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还能开多久?

(2008-05-29 16: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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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

宝马

杂谈

宝马车还能开多久?

作者: 戈风 来源:《网吧经营》

日前一则《富翁宝马贴横幅,每天去网吧监督小孩上网》的新闻颇吸引业界的眼球:因为14岁的儿子沉溺网游,千万富翁孙某从3月10日开始,每天都开着贴有“求网吧拒绝小孩上网”横幅的宝马车四处转,以期引起社会重视,提醒网吧应拒绝孩子上网。

从这一新闻中,不难看到家长的忧心、个别地方网吧的乱象、有关部门执法的乏力以及一个公民对公权力不能服务到位的无奈。笔者在此想说的则是,网瘾成因多,网吧很无辜。

网瘾成因多对网游公司责任亟待立法

“宝马事件”核心问题还是“网瘾”,网瘾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深层次的原因,因而孙先生把自家孩子的网瘾简单地归罪与网吧,实在是选错了对象。举个不恰当的例子,这就好比自家孩子在商店买菜刀伤了人而追究商店的责任一样。

网络游戏每年动辄百亿元的巨大产值,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网游公司跻身其中。不过,在赚得盆满钵溢的同时,大大小小的网游公司也背负着“青少年网络成瘾杀手”、“是在毁掉下一代”等等指责。面对因网络成瘾引发的诸多青少年问题,网游公司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网络成瘾受害人能否就其受到的损害要求网游公司赔偿?网游公司应该担负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发展绿色网络是否会成为网游公司由“黑”变“白”的契机?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

现在将网瘾的矛头直指网络游戏开发商尚有困难。网络游戏产品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内容合格后投入市场,很难说开发商对游戏消费者还负有什么法律义务,既然没有法律义务,就不可能有法律责任,因为责任总是违反义务的结果。相反,如果要求网络游戏运营商对网络成瘾负责,就要有法律上的明确依据。而网络游戏运营商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基于这种关系,网络游戏运营商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其没有尽到这种义务时,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判断谁应该对网络游戏成瘾症担责的问题上,要区分法律上的责任和道德上的责任。在道德上,可以说,开发商、运营商、广告商、家长、学校乃至整个社会都应该对此负责,但在法律上,这个责任链必须简化。只要我们允许出卖某个游戏产品,就不能要求游戏开发商对游戏的使用后果负责,道理很简单,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某人一天抽了几百根香烟被毒死而要求烟厂负责一样。当然,如果将来国家出台了这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游戏产品还违背其要求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因此,在目前的条件下,对网络游戏成瘾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只可能是游戏运营商。

网络游戏企业从数以百万计的青少年网民身上获取了巨大的利润,但对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却充耳不闻,逃避了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网络游戏受害者向网络游戏企业提起诉讼,就是为了促使社会关注网络游戏企业的社会责任,并把这种社会责任转化为现实的法律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一个公法上的问题,它要解决的是企业对某一类社会主体乃至整个社会负有什么义务,而非民法上的对某一个特定民事主体的赔偿问题。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对网络游戏企业提出要求,这是非常合适的。但是,具体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必须靠相关的行政立法,只有通过行政立法,才可能让社会上的特定人群获得保护。

新闻出版总署在今年1月举办的游戏产业年会上宣布,将于今年正式启动绿色网络游戏产业工程。这一举动被许多专家称为“游戏行业的福音”。绿色游戏应该是适合中小学生使用的网络文化产品的统称。

一个再好的作品,如果不被市场接受,即使再健康,也只能被束之高阁,市场将依然被所谓低级趣味的产品所占据,这只能沉重打击有社会责任感和远大志向的企业的积极性,从而扼杀产业的创造力,使产业沉沦。通过斩断不良网游公司的暴利源头来抑制他们制造成瘾的冲动,才是根本解决网瘾问题的方法。

现在的社会现实是,让人最容易关注和付钱的恰好是那些抓住人们不太光明的心理弱点的产品和服务,注重于这些对企业来说非常容易盈利甚至获得暴利,而满足人们健康需求的服务商的市场就会被挤占,这样就会起到很坏的示范作用,形成恶性循环。打破这种循环只能靠政府,靠政策的倾斜、鼓励以及必要的打击措施,才能逐渐形成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孙先生有逃避教育责任的嫌疑

笔者认为孙先生同大多数中国家长一样,在对待子女的教育方式上不同程度存在几大缺点:一方面是先入为主的经验主义,就是靠自己的经验来指导孩子,主观地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孩子,使孩子缺乏对事物的独立判断能力。另外则是只“拯救”不解释的教育方式,家长不是指导孩子去独立面对困难,而是代替他去做事,因此在遇到挫折的时候没有父母的帮助就会手忙脚乱。此外“成人主义”作祟,一些家长没有根据孩子的实际心理年龄给予合适的指导,给孩子制定过高而难以实现的目标,希望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自主完成成人的成长过程,使孩子难以承受压力,这些孩子经常处于挫败感的状态,从而产生自暴自弃的思想。最后,教育缺乏权威性,大多数家长在孩子的网络教育方面缺乏权威性和说服力,99%的家长都不玩网络游戏,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没有充足的理由和手段来说明网络游戏的危害。这些中国家长在教育方式上的缺陷行为为一些孩子沉迷“网游”埋下了隐患。文章开始提到的孙先生或多或少在对自家孩子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而将自身的问题归咎到网吧实在值得商榷。

学校的教育责任何在?

学校作为青少年成长发育的重要场所承担着教育职责,在国家目前的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许多学校一味的追求升学率而忽略了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和对学习成绩较差学生监管。就目前的教育状况来看学生除了正常的上课学习,课后作业,学生每天似乎没有多少时间用来打游戏,而我们看到的那些沉迷网游的同学,时间却是“充裕”得很。对于这些逃课出去打游戏的同学学校的有效管理在那里?即便是课后有很多课余时间,学校是否组织了一些健康积极的活动,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娱乐场所呢?现在孩子的课业负担非常大,放假在家又要被逼迫去学弹琴、下棋,完全没有自己的时间。因此,躲在家里和逃课去玩游戏,在幻想世界里寻求解脱也在情理之中。网瘾不能怪孩子,因为他们还是未成年人,世界观还未形成,还不懂得是非,作为成年人的老师,你们应该心里最清楚,为什么孩子会沉迷于虚拟的世界里。

法律与道德的错位

孙先生在自己宝马车上贴着“求网吧拒绝小孩上网”停靠在网吧门前的行为不仅仅是说明了他选错了要求的对象,也说明了法律与道德的一种严重错位。“求网吧”的“求”,显然不是“要求”,而是“恳求”。家长可以要求网吧守法经营,进而可以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进行执法,再不行的话他可以要求人大依法进行监督……也就是说,既然法律在手,只需“要求”即可,何至于“恳求”?但在现实中,原本可以“要求”的事,很多人却选择了“恳求”、“哭求”甚至“跪求”。

“恳求”产生的原因何在?很显然是法律和道德错位了——明明是法律范围内的“拒绝未成年人上网”,却需要用道德手段“求网吧”来解决。当人们希望用道德的途径去解决本该由法律来解决的问题时,一定是法律途径本身的某些环节出了非解决不可的问题;不解决法律途径本身的问题,法律和道德就会错位地纠缠在一起,问题也就会在好一时坏一时之中反复,得不到根治。于是我们不能不担忧,“求网吧”的横幅总有撤掉的一天,开着宝马四处转也不是长久之计。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孙先生的宝马车到底还能开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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