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书事 |
分类: 书及其他 |
相较于小说,我一直更爱看散文随笔杂文之类。我觉得吧,小说每每看完后都有不过如此的感慨:‘很简单的故事嘛,写那么多字’……
小说最显而易见的特点是不厌其详。尤其长篇。总是用漫长的篇幅去阐释一个浅显的事实,而这样的事实如果换用其他文体来表达的话,也许不过一两页纸甚至一两行字的事情……
所以嘛,如果文笔再不够精彩的话,小说的价值就更小些,在可看与可不看之列。
这不,《苹果酒屋规则》读完后给我的就是这感觉:不过如此嘛,可是却这么厚这么厚这么厚,浪费人那么多那么多那么多的时间……
就像一个漂亮朋友,行止间但见其巧笑倩兮,领略过了才发现其内在基本一览无余,远没外表那么一望无际。
当然我并不是说这书就一无可取,我所谓的‘不过如此’是相对它的厚度而言,承载的东西不很够。但整个故事还是很有可读性的,唔,这么说吧,就如同安琪尔躺在草地上编给罗斯.罗斯的故事一样,‘从头到尾都十分成功’,但也仅此而已。仅此而已。书中塑造最成功的人应该算奥莉芙。奥莉芙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凡事只要做好了,就不会是白费力气’。所以,故事编得好一定自有其价值,只是像我这样的人不太能够欣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