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奖和拍卖----兼谈“密封递价拍卖”与诺奖“全新拍卖模式”
(2020-11-27 13: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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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奖与拍卖密封递价拍卖同时向上叫价拍卖多轮同步拍卖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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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奖和拍卖
----兼谈“密封递价拍卖”与诺奖“全新拍卖模式”
不久前,2020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作为本年度诺奖中的最后一个奖项花落保罗·米尔格罗姆和罗伯特·威尔逊,而他们的获奖是因为:改善拍卖理论和发明全新拍卖模式。拍卖是个小行业,针对这一行业的经济学研究能多次获得诺奖,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诺贝尔经济学奖新闻稿说是因为“他们的成果对社会大有裨益。”诺贝尔评奖委员会主席彼得·弗雷德里克松则表示:“今年的经济科学奖得主从基础理论开始,此后又将其研究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传播。他们的发现对社会具有巨大贡献。”上述两段文字,高度概括了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关于拍卖理论之所以获奖的根本原因及与以往拍卖理论研究的区别。
拍卖行为已有2500多年历史,但长期以来,这个行业相对重视实际操作,忽视拍卖的理论研究,而事实上不少拍卖活动具有巨大的影响。直到20世纪60年代开始,才有人真正用经济学原理对拍卖进行研究,维克里是其中杰出代表。他研究了单一物品拍卖中常用的四种拍卖形式,得出了一个对现代拍卖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结论:“收益等价定理”, 阐明了竞拍人按照自己对物品的真实评价报价,那么即使赢得了拍卖,则无利可图。为了获得可能的利益,竞拍人就有激励报出远低于自身真实评价的价格。这一问题可以通过第二阶格密封拍卖得到解决,因为采用这一拍卖方式可以达到鼓励竞买人如实报价的目的,维克里因此成为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2007年,罗杰·迈尔森利用新发展起来的机制设计理论对于拍卖理论重新进行了研究,他通过严格的数学推导得出以下结论:即在满足竞拍人对于物品的评价相互独立、竞拍人只关心自身的期望收益等假定下,所有可能的拍卖机制都会给拍卖者带来相同的期望收益。这一结论超越了维克里相对具体拍卖形式的收益的思路,而能够研究所有可能的拍卖,从而把拍卖理论推进了一大步。缺陷是其赖以成立的条件相当严格,以至于实践中很难得到满足。但是迈尔森的结论,为以后的拍卖理论研究提供了基石、提供了新的出发点。
米尔格罗姆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联评价”和“联系原理”,很好的解释了维克里和迈尔森尚未解决的第二价格密封拍卖问题,而在引入“关联评价”后,拍卖实践中竞拍人赢得拍卖后觉得不值的现象即“赢家诅咒”,变得容易理解了:在战胜其他竞拍人获得拍品的同时,胜利的竞拍者也获得了关于其他竞拍人评价的私人信息,而这又使他开始降低了对自己刚刚获得的战利品的评价。
然而笔者以为,米尔格罗姆、威尔逊获奖的最重要原因在于他们提出的拍卖方式,成功解决了所有传统拍卖方式甚至其他交易手段都无法实现交易的难题,从而为社会创造了巨大财富。以无线电频谱许可证转让为例,需要转让的很多相同的频谱,如果依次对于不同的或者相同的频谱进行拍卖,不管用何种形式进行拍卖,当第一个频谱拍卖时,竞拍人就会考虑是否竞拍,因为后面还有。如第一个成交了,价格就成为后面的坐标,从而大大影响拍卖的成交率和成交价,最终形成那些可以完全替代的拍品的最终具有统一的成交价,一是给竞拍带来困难,有些频谱不成交,二是成交的价格可能一致,使得卖家利益受损,因此传统拍卖方式无法承担这一拍卖。米尔格罗姆等设计的“同时向上叫价拍卖”模式,通过竞买人之间的博弈,很好的解决了拍卖各方的利益纠葛,不但创造了传统拍卖难以完成的新的拍卖机制,成为不少国家和地区效仿的交易方式,而且为社会创造了巨大财富,也使得拍卖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扩展。
当世界进入信息时代,经济形势风云突变和市场组成的进一步扩大,尤其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可资拍卖的标的范围得到充分扩展,大量全新的财产进入拍卖领域,如排污权、无线电频谱等。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的理论及其在拍卖实践中应用的成功已经成为里程碑和后人前进的方向,将吸引更多的专家、学者在这一领域进行更深刻研究。当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能够自觉的相向而行,就会为拍卖增添新的风采、注入了新的动能,使之迈向新的台阶,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我国的拍卖行业恢复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拍卖行业已具有一定规模、拍卖市场已基本成形。由于中国幅员辽阔,东西部地区社会与经济发育程度不一,差异很大,加上国家刚从计划经济中摆脱,在走向市场化、与国际接轨中百废待兴,可资拍卖的品种诸多、成份复杂。行业一是为了生存,二是为解决各方委托人的诉求,通过探索和努力,在极短的时间里,把拍卖领域由动产,扩大到不动产、无形资产,拍卖方式也由传统的英格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推向密封递价拍卖、网络拍卖、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等,是世界拍卖业使用拍卖方式最多的国家。其中始于1994年的密封递价拍卖,其产生原因、运行规则、运行形式和目的,与与此次得奖“并对社会具有巨大贡献”的“全新拍卖模式”----同步多轮拍卖不约而同、殊途同归。
1994年初夏,上海海关委托拍卖一批空调压缩机,这批空调压缩机数量很大但只有二个品种,其中5匹空调压缩机约8000台,1.5匹空调压缩机约10000台。拍卖行发现,由于数量很大,品种单一,无法找到能够一次性拿下所有标的的买家,而为了保证拍卖质量和尽快结案,委托方又要求一次性全部拍卖。
传统拍卖一般都是按照标的顺序一项项逐次拍卖,对此四种主要拍卖方式都能胜任。但是此次拍卖与以往所有拍卖要求不同,所拍卖标的完全相同且数量极大,采用传统拍卖方式,成交了一项后,竞买人要么跟着这一价位出价,要么等待,甚至不出价,一般而言竞争不会出现。如果将空调压缩机按照功率大小分拆成两个标的进行拍卖,显然没有竞买人,如果将其分拆成若干个标的,一是不知道能够寻找到多少个竞买人,这些竞买人能够买走多少空调压缩机;二是,一旦分拆,可能造成成交一部分、流拍一部分,因此采用常用的任何一种的拍卖方式均无法完成这一拍卖任务。
拍卖行决定采用密封投标拍卖方式,并明确规定,第一,密封投标拍卖确定中标人的依据首先是价高者得,同时这一价格必须是等于或者高于拍卖保留价;第二,如果最高出价相同,则看标书投入投标箱时的时间,投入在先者为买受人;第三,因为拍卖讲究公开进行,密封投标拍卖公开程度不够,决定邀请第三方公证处参与监督、并在开标现场进行公证。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的前身上海物资拍卖行开发并组织了我国拍卖史上第一次密封递价式拍卖。
4月14日拍卖如期进行。共有10余个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经公证人员查验标书、编写投标时间后,标书入箱。截标后,在公证处人员监督下,打开标箱,按照价格优先、价格相同则投标在先者优先的程序排列标书。最后,18000台空调压缩机一次性全部溢价成交。通过创新拍卖方式,一个国内拍卖史上从来没有遇到过的难题就这样得到了解决。值得一提的是,知名度极高的上海市小客车额度拍卖,因为上万个标的完全雷同,根本无法采用任何一种传统拍卖方式进行拍卖,而作为公权力的小客车额度转让必须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于是上海国拍公司建议采用密封递价拍卖方式进行。目前的额度拍卖形式虽然已经转化为网络拍卖,但其核心技术要点仍然显示密封递价和同步多轮竞价相一致的思想。
以后,因为某些标的拍卖恶意串通的案例增多,密封递价拍卖可以有效防范竞买人恶意串通,而被拍卖企业采用。河北省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时,根据委托人要求,采用密封递价拍卖方式,并根据要求改进为多轮竞价方式,每一轮竞价的最高出价者进入下一轮竞价,一直到满足标的需要为止。
当时正值行业职业教育教材《拍卖通论》第三次修订,在修订时,笔者在传统的拍卖方式外增添了“密封投标拍卖”。以后在制定行业国家标准《拍卖术语》时,笔者认为,行业采用的“密封投标拍卖”由于法律没有规范,建议在国家标准中体现,得到认可,同时为了更贴切、规范,名称改为“密封递价拍卖”。这一拍卖方式所基于标的特殊性、委托方的要求和利益、竞买人参与拍卖的真实思想等均与米尔格罗姆、威尔逊的创新拍卖模式的思路、做法相同。
虽然这种拍卖方式在国内行业中得到较为广泛运用,体现出其在处置特殊拍品时无可替代的作用,并已列入行业国家标准和职业教育教材,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拍卖槌相伴的岁月》及新浪《干平的博客》中专门介绍,但是我国行业拍卖理论研究工作总体跟不上市场需要,一是专业化水平低;二是欠缺专心致志;三是缺乏高层次尤其是没有得到和引起高等院校、经济学界重视和响应;四是缺乏国际间拍卖理论研究的交流、信息互通,对拍卖市场、拍卖行为的研究始终处于分散、零星、低层次状态,使得“密封递价拍卖”这种在国内比较早使用且较为成熟的拍卖方式,没有能够站在经济学角度得到总结、提升和对外宣传、推介,这不能不是一件憾事。因此,米尔格罗姆、威尔逊获得诺奖对我国拍卖行业尤其是行业理论研究是一种激励、鞭策,行业应该深刻反思,从抓基础理论起步,注重高层次的理论研究,既关注市场和行业动态,又关注国际前沿理论研究动向,提升研究与实践运用的能力,开展与专业研究机构及高层次专家的联系、合作,在拍卖市场这个富矿却是理论研究的蓝海中畅泳,未雨绸缪、为行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唯有如此,行业才能永续发展。
此文应《中国拍卖杂志》之约而写,并发表于该杂志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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