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免职“零风险”?
(2010-09-03 10: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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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兵杂谈 |
一般说来,国人成功的标志有三项指标,即权力、金钱和女人。以时下官场的一般规律看,官位又是拥有金钱、女人及所需一切的大前提,是三项指标的核心,所以,一旦当了官,免职与否至关重要。国家相关部门为使官员正确行使权力,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免职的利剑总是在官员们的头上悬着。看似当官是个风险挺大的事,可到底有多大的风险呢?以倍受社会关注的公安局长为例,或许就能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个问题。
2001年10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情况、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和民警执法违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根据规定,公安机关所属执法部门或派出机构,具有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导致其重伤、死亡的;滥用警械武器致人死亡的等情形之一的,本级公安机关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应确定为不达标。如果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行政首长应当辞职,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商请有关部门对其予以免职。
此项规定应该是针对公安局长全体,不知为何,免职的利剑只落到了县一级公安局长的头上。县级公安局长被免职的风险到底有多大呢?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公安部或许本意是想表白,系统内部采取了多么有力的措施,取得了哪些成绩,可公开的一组数据却不小心揭开了免职风险的谜底。从2001年到现在的9年间,全国有20多位县级公安局长,因执法质量不合格被免职或者引咎辞职。这个数据让人以为天下太平,可现实感觉却是另一种样子。
当然,这一数据应该是的真实、可靠的。好事的曾兵百度搜索了一下,按照2003年全国行政区划分统计,全国县、县级市及市辖区大概有2860多个,也就是说有2860个县级公安局长。以此推之,即使当了9年县级公安局长的话,免职的风险也仅是0.007,而落实到每一年,免职风险则不到0.0009。换而言之,就是从事这样一个高危的行业,当局长的风险也是非常低的,风险值几乎等于零。曾兵不知道,是县级公安局长做得足够好,还是考核制度太宽松或是过程出了问题?
据报道,公安部将进一步加大考核力量,而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还积极借鉴现代行政、企业管理的理念和制度,将ISO9000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等引入公安执法管理,如此,县级公安局长的免职风险可能还会逐年递增。但如果县级公安局长上升到另一个层次,那样就进入了“零风险”的保险箱。因为今年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并没有提及因为考核而免了多少县级以上的公安局长。或许是市及以上级别的公安局长素质都比较高,或许是各方面关系运作比较好,文强就没有考出问题,而是打出来的“保护伞”。
同时,公安部也坦承,地方公安执法中存在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并决定大力气推进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和能力建设。但是,从目前的用人选官的体制上看,从百姓见到的现实情况看,再加上面免职风险概率分析,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县级公安局长被免职的风险,比在大街走路时,被车撞的可能性还要底?其它的官员又有多大的风险?恐怕还要更底。
从广义上讲,风险是指未来可能结果的不确定性,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可现实却告诉我们,现行的制度体系让当官是个很安全的事。只要官做得足够大,屁股坐的位置足够高,那就是风险为零、收益无限,这大概就是国人为何拼着性命也要入仕为官的根本原因吧。
当然,一个有责任感的县级公安局长不好当。各地党委、政府对公安的考核紧盯着大案要案、破案率,老百姓最需要的则是身边的安全感。社会各界对警察队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县一级拥有的资源是有限的。县级公安局长不仅要承担巨大的社会维稳责任,还要面对千头万绪的困难和问题。一个敢于有担当的公安局长,肯定承受着来自各方的巨大压力。但是,如果仅是想保留官职,那公安局长就是“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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