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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切忌不能喝四种水。

(2009-06-14 10:23:13)
标签:

赖清辉

医疗保健

孕妇

喝水

健康

分类: 栖息站(养生保健)

文/赖清辉

孕妇切忌不能喝四种水。

    1.孕妇在清晨起床后应喝一杯新鲜的凉开水。

  日本的一项研究表明,白开水对人体有“内洗涤”的作用。另有研究表明,早饭前30分钟喝200毫升25~30摄氏度的新鲜的开水,可以温润胃肠,使消化液得到足够的分泌,以促进食欲,刺激肠胃蠕动,有利定时排便,防止痔疮便秘。

早晨空腹饮水能很快被胃肠吸收进入血液,使血液稀释,血管扩张,从而加快血液循环,补充细胞夜间丢失的水分。

  2.孕妇切忌口渴才饮水。

  孕妇还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水都能喝,有以下几种水不能喝:

  1)不要喝久沸或反复煮沸的开水。例如大锅炉里的水,因为水在反复沸腾后,水中的亚硝酸银、亚硝酸根离子以及砷等有害物质的浓度相对增加。喝了久沸的开水以后,会导致血液中的低铁血红蛋白结合成不能携带氧的高铁血蛋白,从而引起血液中毒。

  2)孕妇切忌喝没有烧开的自来水。因为自来水中的氯与水中残留的有机物相互作用,会产生一种叫“三羟基”的致癌物质。孕妇也不能喝在热水瓶中贮存超过24小时的开水,因为随着瓶内水温的逐渐下降,水中含氯的有机物会不断地被分解成为有害的亚硝酸盐,对孕妇身体的内环境极为不利。

  3)孕妇不要喝保温杯沏的茶水。因为茶水中含有大量的茶碱、芳香油和多种维生素等。如果将茶叶浸泡在保温杯的水中,多种维生素被大量破坏而降低,茶水苦涩,有害物质增多,饮用后引起消化系统及神经系统的紊乱。

  孕妇绝对不能喝被工业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污染过的水,这样的水即使经过高温煮沸,水中的有毒化学物质仍然存在。

  4)孕妇更不能喝蒸饭或者蒸肉后的“下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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