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生,只愿做个普通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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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还是个单纯得没有瑕疵的女孩,在花儿一样的年华里,我盛开得那样美好。
他说我的眼睛是两颗稀有钻石,钻石代表永恒,他说从我的眼睛里,他可以看得到永恒,那也是他爱我的时限。
[1]富家女,与幸福这么近,那么远
我生下来母亲就去世了,父亲给了我奢侈的物质生活,我是个富家女,这是一个客观事实。
不是每个女子都想做公主,有的时候灰姑娘比公主幸福。
我喜欢海岛拂面的清风,我喜欢下雨天坐在家里的游泳池边看小说,我喜欢在风和日丽的午后抱着我最爱的苹果机写着属于我自己的文字。
那年,我二十岁,已经在公司里有了百分之10的股权。我是公司的唯一继承人,这是港台剧中俗套得不能再俗套得事情。
二十岁,是一个女人最美丽的一年,不用担心时间的催化会在自己的脸上留下痕迹,还有大把可以撒娇的机会和挥霍的资本,还可以用最清纯的思想武装自己。
二十岁的女人,是幸福的,二十岁的幸福,是天数,二十岁以后是否幸福,是天命。
[2]二十岁,如花岁月,倾城之恋
二十岁,我遇到了二十三岁的他,他一贫如洗,他除了资质和勤奋,什么都没有。他的奋斗史上是空白,他来到了我的生活里。父亲的得力助手,特别照顾我的一个人资经理张叔叔在校园招聘中选中了他,于是,他的昨天已经作废,他来到了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开始了新的生活。
明知道是一场劫,可是我劫数难逃。
在电梯里的初次见面,林叔叔向我介绍,“天儿,这是林海,新同事。”我向他点头微笑,他还我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说了句“你好。”还记得那天阴雨绵绵,可是不知为何,我却感到阳光倾城。林海,他有着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名字,可是他却有着干净的笑容和好听的声音,我知道,他是不容易被人忽略的那个。
我的小说里开始出现他的影像,我坐在游泳池边的时候开始习惯想他的样子。如果这一切都只是一个二十岁女孩子心里的一个美梦,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种种,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就是两情相悦,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就是有情人无法终成眷属。我爱上了一个无法陪我到白头的人,可是,这分明是一场盛大的义无反顾。
我们相爱了,我爱上了一个穷小子,他什么都没有,可是他有一颗爱我的心。我瞒着父亲与他交往,或许你会觉得这如此俗套,可是这是大型企业的规律,千金小姐不可能嫁穷小子。二十岁的女孩子喜欢做梦,我没有顾虑到父亲会反对,没有顾虑到后果与下场,没有顾虑到林海的未来。那段日子我过得如此愉快,我喜欢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去郊外放风筝,我喜欢靠在他的肩膀上看星星,我喜欢听他讲那些他小时候的故事,我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我喜欢他深情得看我然后低头吻我的蹙眉,我喜欢属于我们的一切的一切。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希望我不再是个富家女,我只想做一个普通的女子,和我爱的人相依相伴,厮守终生。
[3]悲剧,是一场无声无息
张叔叔说林海很棒,半年后就提了主管,我的梦做得更远了,我奢望父亲可以看在他的才华上成全我们。但是,噩梦开始在我快要过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
那天我和林海出去玩被一辆劳斯莱斯盯上了,那车里坐的是父亲。父亲的动作出奇得快,他在第二天就开除了林海,我的世界晴天霹雳般地发生了改变。我的自由遭到限制,我的手机被没收了,我多次跟父亲谈判都是不欢而散,我想见林海一面比登天还难。世界上的爱情大多数是平淡而朴实的,如果我的眼泪可以感动上苍,我愿意付出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来换取与林海的爱情。
一个午后,我逃了,我去林海家找他,他不在家,我蹲在门口一直等,到了傍晚他才回来,依然单纯的眼睛和神态,只是多了几许颓废。林海看见我,走上前来抱住我,说他这些天如何联系我只是都没有结果。我的心抽搐一样地疼痛,我说,林海,我们离开这里吧,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城市。他抱我抱得更紧了。然后他迅速收拾了东西带我去了他一个朋友家里,他说朋友出差,我们暂时躲在那里,父亲应该不会那么快找到。
那晚,我们相拥而眠,白色床单上留下了我的香水味,和林海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我们第一次有了完美的交织。如果你问我是否后悔,我会坚定地摇头,因为人是我选的,路是我选的。第二天,我们就收拾东西去机场,我把一块白玉戴在林海的脖子上,那是我在新疆和田的拍卖会上重金买下的,上面有一个“天”字。我低估了父亲的能力,我们在机场被劫,林海拉着我就跑,我们拼命地跑,那天的风特别冷,在我的耳边呻吟,我不知道我还有能力做些什么,只是跟着林海跑,使劲地跑。悲剧发生的几率可能只有千万分之一,但是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一切就已经注定,林海倒下了,他倒下的时候把我推开了。于是,我活了。
我被父亲的狗腿子带了回去,他们说林海死了,我没来及见他最后一面。那一天,是我的生日,天灰得像要塌下来,我叫天儿,他叫林海,我们或许注定海天永隔。从那天起,我不再过生日,因为我的生日便是林海的祭日。从那时起,我再没有和父亲说过一句话,直到他去美国,把公司交给我的那一刻。他只说了五个字,“林海没有死。”那年,我三十五岁。
[4]缘
有很多人说岁月依旧没有在我的脸上留下痕迹,他们都说依旧记得我二十岁的样子,美好得像一块璞玉。我想找林海,可是却没有找到。三十六岁,我嫁人了,他是一个公司的老板,是个富商,也很爱我,追了我八年。我三十八岁的时候有了一个女儿,生活得还算幸福。
在女儿上小学的时候,我去学校给她洽谈入学的事宜,看到了一个看起来很贤惠的女子拉着一个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脖子上挂着一块白玉,我带着女儿走上前去,叫住了那个女子,我说,“不好意思,这是您的儿子么?”“是啊,请问有什么事情么?”“哦,我看到他的脖子上挂着一块很罕见的白玉,能让我仔细看一下么?”女子点头应允,我蹲下来,端详了一下这个孩子,只有五岁的样子,大大的眼睛里有着像海一样的深邃,干净得让我心疼。那块白玉上面有一个“天”字。这像是我放入海中的漂流瓶,流进海水深处,带着我的希望和美好祝愿。我谢过了那个女子,然后给女儿办了入学的事情。
拉着女儿走在路上,夕阳的余晖照在我们身上,我深呼吸了以口气。或许有些缘分是要等下辈子了,只是希望还可以幸运地走进他的围城,不用再分开。我对身边的女儿说,“小云,以后你的对象,妈妈一定让你自己选择。”女儿很不解地看了看我,我被她的神情逗笑了。
[5]尾声
今生只怨缘浅,来生,我只想做个普通女子。
本故事纯属虚构。
晨涔于09.11.28下午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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