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垄断造就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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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的和谐社会里,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看到的腐败现象比比皆是,似乎政府对于这些视而不闻;百姓怨声载道,网名愤愤不平,难免出现骂娘声。其实,世界各国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腐败现象,中国目前的腐败现象表现得尤为“相当严重”,其标志是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公,贪官污吏在政府部门几乎无处不在,卷款逃往外国的贪官污吏数以千计、数以万计。腐败正在让中国这个世界大国蒙羞!
近年政府持续进行反腐败,但是成效甚微。原因在哪里?原因就在于政府主要是依靠政府成员进行反腐败,却没有明白真正能够遏制腐败的力量不在政府成员(指在政府就业的人员),而是在非政府成员(指不在政府就业的人员)。
在中国,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为什么难以遏制?这是因为,垄断企业的背后有垄断行业的撑腰。那么,垄断政府是如何形成的呢?在于政府成员对政府的占有。
众所周知,政府原本是属于全体国民的,它是为全体国民服务的,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是保护全体国民利益的。在政府工作的人(即政府成员)与不在政府工作的人(即非政府成员),他们彼此之间应该是完全平等的。
但是,在我国的现实生活里,一部分政府成员实际上拥有垄断政府的实力,他们垄断政府的目的就是获取超国民利益(通过掠夺非政府成员来实现),垄断政府的极端形式是霸占、独裁、一言堂,从而导致公权力的私有化,而这正是政府成员腐败的根源,以及社会不公正的根源(实质是损害非政府成员的根本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获得暴利,殡葬业获得暴利,电信业获得暴利,运输业获得暴利,金融业获得暴利,水电工程、医药、教育等等行业,只要是能够垄断的,都在获得暴利。与此同时,相应的政府部门及其政府成员也在获得暴利,他们消费的国家财富远远高于非政府成员,他们的退休金是非政府成员的百分之几百倍。
人类社会在对腐败行为和腐败现象进行斗争的长期实践中,逐渐明白了一个社会基本定律:腐败是政府成员的天性,要想让政府成员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就必须要赋予非政府成员拥有遏制政府成员腐败的充分、足够和及时的权力,而这体现着民众维护自我权利的意识觉醒和行动觉醒。
有鉴于此,我国反腐败工作要想取得战略性成果,就必须从改革垄断型政府入手,把遏制腐败的主体从政府成员转移到非政府成员,把清廉的政府还给全体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