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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基金会不是成龙个人的基金会

(2012-12-26 21: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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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成龙基金会不是成龙的基金会

 

    @成龙 回应网络爆料人 @落魄书生周筱赟 关于对成龙公益基金会的质疑称:“我的慈善基金会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所有管理成本都由我一个人承担,我不知道世界上是不是还有这样零成本的基金会” 。

     作为社会公共“是非人物”的成龙(三联生活周刊语),此话和“中国人需要管理”一样,极为不妥。既不符合社会公益伦理,也不符合法律原则,符合的“江湖大哥”的习气。为了不让社会大众被不清晰的公益理念所蒙蔽,所以,我写这些文字澄清,公益基金会绝对不是个人的基金会。

成龙基金会不是成龙个人的基金会

      首先,从社会公益伦理的角度讲,公益基金会的钱是全社会的钱,最终使用对象必须是社会大众,公益基金会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 无论是谁,捐赠给公益基金会的善款,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基金会自身盈利也可以申请免税,这样使得公益基金会可以获得比企业更高的回报。所以,社会通常的认知是:基金会的资产属于社会公共资产,而不能属于个人,更不能属于成龙个人。


成龙基金会不是成龙个人的基金会

       公益基金会作为社会公共团体,应该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基金会的每一个成员,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最大的困难不是来自灾害、交通和生活条件,而是个人的个人英雄主义、自大、自私、冷漠和灰心。克服这些困难,发展公平、公正的救助观念,是基金会在社会服务过程中需要不断强化的理念。

        在这个问题上,壹基金的发起人李连杰有这样的阐述:“个人英雄主义的慈善是不可持续发展的。我要让壹基金变成一个品牌,让它活在大家心中。就像国外很多基金会那样,创办人去世多年,基金会仍在运转。”

     成龙本人在北京成龙公益基金会没有担任任何实际职务,根据成龙公益基金会的公开信息,基金会的法人代表/理事长是高青先生,高青先生是可以代表成龙公益基金会,而成龙本人是不是可以的,如果成龙先生以成龙公益基金会的名义对外发表意见,是对成龙公益基金会合法权益的侵犯。

       成龙公益基金会的公开资料显示,理事会成员包括:高青、党群、胡光、陈华、郭颖、陈彬、康健、陈雷和吴焰,并无成龙先生。成龙先生在基金会管理层是不具备任何法律上的发言权。

       所以,请问成龙先生所谓“我的基金会”之概念从何而来,依据在哪里?

       公益基金会是社会公众组织,不是个人企业,成龙先生,虽然你挂名“名誉会长”,你也不可以垂帘听政,这既不符合现代公益基金会的基本理念,也不符合国家推行的完善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

       成龙先生,我要告诉你的是:从法律角度而言,您对成龙公益基金会所拥有的话语权和社会公众并无二致,请收回你的不恰当发言,以避免社会公众对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产生更大的误解。

       当然,我更希望你能解释,为什么你作为成龙公益基金会的实际控制人,为什么却不在基金会担任任何法定职务,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定责任?

      

成龙基金会不是成龙个人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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