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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钱”不是衡定慈善的标准!!

(2011-01-31 08:34:07)
标签:

陈光标

台湾

桃园县社会局

施舍

社会慈善

杂谈

      如果一个人把钱扔在乞丐面前,这不是慈善,是施舍。公益不是施舍,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帮助。       想起陈光标去年站在一大堆钞票面前的镜头,让我感到这富人是“施舍”,在寻找 “ 心理平衡”。


       昨天,看到陈光标在抬了两箱现钞送给台湾桃园县社会局,让我对他这样的行为是越来越不理解了。钱仿佛成了标榜“善意”的唯一方式和渠道,这是中国社会“以钱为唯一的衡量标准”之价值观念最恶劣的发展形式。


      我尊重陈光标的个人行为方式,我不能接收慈善这种方式。


      看这次陈光标的台湾之行,摄影机如同拍摄纪录片一样追随左右,还有要求受捐者付出衬映陈光标善举的动作,实在有些不忍。公益能不能真实一点,不要那么“秀”。


      尊重受助对象,这是支助者最起码的义务。如果是为了看到受助者感恩的表情或者政府的表彰,而不是处于作为一个人或者企业的责任,那么这样的善行不要也罢。


      在中国,基于政府对”社会救助体系”的严格控制,慈善怎样做才能够适应社会的需求?如何让民间的NGO组织发挥作用?如何在保护弱者的尊严下,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帮助?如何让企业在参与社会慈善与救助中做得更细腻,更持久?


      这个问题, 承蒙一个企业基金会的善意,我在今年也许会参与到这样一个实践中,寻求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 在这里,也希望大家能有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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