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看法律节目,我对于现在一些人“杀人如儿戏”的随便与残忍感到惊愕。不知不觉想到了二千多年前以“尚首功”为成功之路走向复兴并最终统一中国的大秦帝国。自商鞅变法后,在秦国人的眼里,敌人的头颅就是通向致富之路的绿卡。秦法以酷烈闻名!秦法也是说一不二!秦法里明确规定了在战场上斩获一枚敌人头颅不仅可以记功、升官,而且奖金很多。由此,秦国的百姓不但无法逃脱上战场的命运,而且要想改变低微的境遇,必须在战场上表现神勇,多多杀敌,多取敌人的首级。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于是上了战场的秦国士兵如恶狼猛虎一般,看着敌人的脑袋两眼就充血:那不是脑袋,是唯一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在秦国与敌交战的战场上常常可以看到如此的场面:秦国士兵腰里挂着人头,腋下还夹着活的俘虏追赶着敌人。有时为了一个人头,相互之间开始撕杀。据司马光《资治通鉴:》记载如下:
公元前364年,秦献公败三晋之师于石门,斩首6万;
公元前354年,秦败魏师于元里,斩首7千;
公元前317年,秦败韩师于修鱼,斩首8万;
公元前312年,秦败楚师,斩首8万;
公元前307年,秦斩韩军首6万;
公元前300年,斩楚师首3万;
公元前298年,斩楚师首5万;
公元前293年,斩魏师、韩师首级共24万;
公元前280年,斩赵军首级2万;
公元前275年,斩韩军首级4万;
公元前274年,斩魏军首级4万;
公元前274年,斩魏师首级13万;
公元前262年,斩韩军首级5万;
公元前258年,坑杀赵军45万,首级全部斩获;
公元前256年,斩韩军首4万;
公元前256年,斩赵军首9万;
公元前245年,斩楚军首3万;
公元前235年,斩赵军首10万。
于是,秦国以刺激战士英勇杀敌、多获首级为内在动力,大大提高了国人努力奔小康的积极性。全国上下群策群力,想尽一切办法提高杀敌技能,提高杀敌武器的威力。当时的秦国经济、军事实力迅速提高,战场上犹如有神相助,势不可挡。
或许是秦军的神勇与凶残,之后的六国几乎是闻风丧胆,立马儿投降;或许是司马光也感到秦军过于杀戮,累于有关斩首的记录,总之,自公元前235年截止到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其间14年,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再无秦斩首记载。有记录的秦军共斩六国军人首级近160万!如果再想象在14年中秦军“尚首功”的激情,则令人唏嘘。
作为一国之君,上有所好,下有所仿;作为一国之法,彰以所许,民以所向。乱世轻生,民不惜命;有聚敛之吏,必有亡命之徒。秦国因酷烈而灭六国统一天下,也因酷烈而瞬间灰飞烟灭。由此我想到,在国家寻求发展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全面,制度与监管并行;物质与精神齐进。一切要和谐发展。不能朝令夕改,不能就事论事,更不能趋利忘义,言而无信。无信则无以取信于民;无信则无以令行禁止。百姓不过足于温饱,乐在公平。大国不患寡患于不均。如果一个国家的发展是以数字和金钱为基础,那么它的百姓除了嗜杀和贪财,还能企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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