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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在长安街上拉屎最高罚50元

(2011-05-23 09:42:16)
标签:

养狗新规

严禁狗屎

处罚50

药家鑫

以人为本

法制

严格执法

潜规则

分类: 古今杂谈散文

    日前,北京出台政策,要求养狗人严格自律,不许狗随意大小便,否则最高可罚款50元。

    看后,我觉得好笑。50元的罚款,还是最高!不知这种震慑到底能“撼”住谁!

    我们现在到处在讲“以人为本”。我觉得这句话不应成为作秀的一种形式,不应只是为了好说、好听。

    有些不用说,你必须或应该“以人为本”,因为你不尊重不行,不以人为本不行。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无论是财产,还是人权,还是言论,这些最根本的权利还用说“以人为本”吗?说了就是废话,就有可能存在着不是以人为本!

    有些问题是没必要讲以认为本。因为有法律严格规定着公民的行为规范,对与错、黑与白之间泾渭分明。执法时没有“人”,只有法。此时讲以认为本,就会留下“法外施恩”的空间,就会产生大量的潜规则。

    国外的许多法制国家似乎不曾听到什么以人为本。因为红线内是以法为本,红线外以“己”为本。如果你触犯了我的权利,即使是国家机关,我也是可以告你。你执你的法,我有我的权利,互不买帐,各不欠情。

    如果说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很健全,许多法律法规还存在真空地带,许多问题在执行中还有赖于当事人双方的理解与素质基础,还需要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人文观念来调整人们在礼与法之间的一些行为以自律,我认为就应该根据国情及国民的实际情况来执行,尽量减少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

    药家鑫最终还是死,这里面不存在以人为本。CPI该涨还是在狂涨,虽然再强调以人为本。新农村也好乡村的城市化也罢,虽然GDP暂时提的少了,但是对农民耕地的强占仍然在进行中,此时更是在不断强调着以认为本。看来,以人为本只是一句软话,要做到真正的以人为本,还是应该消除那些灰色的以人为本,建立严格钢性的法律法规。既然要求根据国情,讲究实事求是,我们的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就应该可行,更不能行同虚设。

    譬如我们的酒驾,譬如我们身边的小广告,譬如我们的到处乱扔与随地吐痰,譬如我们的禁烟,还有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事情。许多的处罚力度不够,许多的处罚金额形同儿戏。不知我们是不愿借鉴国外,还是忘了修改,还是要以人为本。要不我们就不管,要不我们就管个彻底;能管就管,管不了就先别管。“行同虚设”的危害不仅是对权利的嘲讽,更是一种变相的助纣为虐。小的方面不注意就会影响大的方面;一件两件的可有可无,最终就会导致多数的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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