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富济贫’对吗?
(2008-09-13 1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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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富济贫’对吗?
从秦末陈涉吴广揭竿而起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曾发生了多少次农民起义。中国的农民起义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在那吃人的封建制度下,封建皇权保护了封建贵族和大地主阶级的利益,残酷的压迫和剥削劳苦的农民大众。把社会的财富集中到了极少数的统治者手里,形成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社会现象。而统治者又有国家政权在保护他们的利益,对想改变自己命运的广大劳动者实行严酷的武力镇压。官逼民反,使起义者提出“杀富济贫”的口号,这是完全合理的。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杀富济贫就成了被压迫阶层的希望。这条理念也就融于了中华文化之中了。
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现在,已经六十年了。我们的国家已经建设成了和平,民主自由的国家,基本上是在政治上人人平等,在经济上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但是文化领域内的不合时宜的思想还在作祟。这个“杀富济贫”就在新形势下出现了。
君不见:咱们的交通法规就不是‘杀富济贫’吗?行人和自行车违反交规造成与机动车相碰,虽然交通警察认定事故由前者负全责,但因为机动车是强者,“富族”,所以虽无责任也要交一定的罚金。试问这样的规定能使行人老老实实尊守交通法规吗?我认为就因为如此,国内大城市交通混乱就不会治理好!日本东京,美国纽约,英国论敦机动车比北京多,也塞车,可是看不见向我们北京这样的交通混乱。香港,新加坡也都是在十字路口,行人是十分遵守红绿灯信号的。唯独北京这个国际大都市,行人自行车可以大摇大摆不看红绿灯就穿行马路,不走斑马线。 骑车带人在马路上逆行,女孩子站在男孩的自行车后架子上像表演杂技一样向四方挥手,招摇过市。警察都不敢管,别说交通协理员了,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我们的法规制定者要杀富济贫,保护弱者。
我以为像这样的杀富济贫政策越早改掉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