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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退税应纳税所得额杂谈 |
分类: 生活真实 |
“捐款可以抵扣个税?”在上海市红十字会的捐款现场,一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王先生听到这个说法后很吃惊地反问道,他说自己曾多次通过慈善部门给贫困地区捐款,但从来不知道捐款可以抵扣个税。
相对个人来说,企业捐款抵税的规定已经越来越受到众多企业的关注。中国公民的个人捐赠抵税政策却形同虚设。虽然有关法律法规早有明文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但是,往往在实际执行层面却戛然而止。
个人捐款退税率几乎为零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出30%的部分则不计算在内,扣除时按30%计算。企业所得税法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是对中国从事慈善事业的个人或企业的变相帮助,鼓励他们捐赠帮助贫困人群。”世界税法协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认为,在应对地震这样无法避免的巨大自然灾害时,可以提高扣除所得额的比例,可以将30%的比例提高到50%或者全额扣除,这样能提高人们捐款的热情。
北京工商大学李友元教授表示,中国税法对从事捐赠事业的企业和个人,在税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符合社会实际,对企业12%扣除比例与国际标准相当。
他认为,灾区重建主要应该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这是政府的职能,企业和个人自愿捐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代替政府履行了这种职能,减少了财政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个人公益捐赠中,共有27项不受30%扣除额的限制,可以全额扣除。分别是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等慈善机构。
但即便如此,现在在个人慈善捐赠方面的退税实践依然几乎没有。此前,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2005年全国民政系统共收到个人捐赠17亿元,其中个人退税率为零。”
而据《2007年度中国慈善捐赠情况分析报告》披露,2007年,中国平民捐赠额约为32亿元,有的个人捐款达1亿元以上。在这些捐款中,有多少“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了?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而明确的统计数据。
不胜繁琐的手续门槛
一位在税务部门工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每年都会向慈善机构捐献出数千元,尽管他自己就在税务部门工作,但是也从来没去办过个人捐款抵税。“退税手续繁琐,操作困难,宣传不到位,这些都是个人捐赠难获扣除的重要原因。”这位负责人解释说。
2005年8月30日,王振耀曾进行过一个试验,办了两个月,足足走了10道程序,他才拿到了应予免除的50元税款返还。
目前,中国个人捐款抵税申报有两种方式:个人自行申报和单位代扣代缴,但是这两种方法在操作上都存在很大的障碍。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马文斌律师分析,“这其中的原因,一是捐赠者不了解捐赠后能减免个人所得税,二是减免税手续太繁琐,令捐赠者知难而退。”
他甚至认为,即使个人通过自己所在的单位申请抵税,企业也未必愿意帮助员工申请抵税,有的企业可能根本只是向个人扣税了而向税务局不缴或少缴所得税,因为没有对个人的纳税凭证。
马文斌说,正是因为个人捐款抵税意识淡薄,才让有些企业利用了这个漏洞。
“在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慈善抵税的政策是人们捐款捐物的一大动力。而国内的这项规定,也许对于大笔的捐款有可操作性,对于小笔的几十元的捐款没什么意义。”有美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陈琪钱说,在英国捐款的时候,只要把自己的税金账号报出来,慈善组织便可以从政府那里额外得到相当于退给你的那部分税。也就是说,你捐100块钱,事实上慈善机构可以得到120块或者更多。而国内,太过繁琐的抵税程序,让很多人就算知道有这项政策,也懒得去实际操作。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捐款抵税实验
2005年8月30日,向中华慈善总会捐款500元,同时凭借收据办理个税减免手续。
让单位的财务人员计算减免抵扣税额,修改本月应税工资。
再向税务部门提交修改后的“税务明细申报表”。
由本人填写了4份“税收缴款书”送至银行。
财务处再根据银行单据重新做账,下月恢复原工资明细。
终于,王司长在他10月份工资条上减免了50元税款。
整整办了两个月,足足走了10道程序。
此次地震中涌起的慈善捐赠潮,再次将中国慈善捐款抵税问题推上前台。
“捐款可以抵扣个税?”在上海市红十字会的捐款现场,一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王先生听到这个说法后很吃惊地反问道,他说自己曾多次通过慈善部门给贫困地区捐款,但从来不知道捐款可以抵扣个税。
相对个人来说,企业捐款抵税的规定已经越来越受到众多企业的关注。中国公民的个人捐赠抵税政策却形同虚设。虽然有关法律法规早有明文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但是,往往在实际执行层面却戛然而止。
个人捐款退税率几乎为零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出30%的部分则不计算在内,扣除时按30%计算。企业所得税法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是对中国从事慈善事业的个人或企业的变相帮助,鼓励他们捐赠帮助贫困人群。”世界税法协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认为,在应对地震这样无法避免的巨大自然灾害时,可以提高扣除所得额的比例,可以将30%的比例提高到50%或者全额扣除,这样能提高人们捐款的热情。
北京工商大学李友元教授表示,中国税法对从事捐赠事业的企业和个人,在税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符合社会实际,对企业12%扣除比例与国际标准相当。
他认为,灾区重建主要应该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这是政府的职能,企业和个人自愿捐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代替政府履行了这种职能,减少了财政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个人公益捐赠中,共有27项不受30%扣除额的限制,可以全额扣除。分别是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等慈善机构。
但即便如此,现在在个人慈善捐赠方面的退税实践依然几乎没有。此前,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2005年全国民政系统共收到个人捐赠17亿元,其中个人退税率为零。”
而据《2007年度中国慈善捐赠情况分析报告》披露,2007年,中国平民捐赠额约为32亿元,有的个人捐款达1亿元以上。在这些捐款中,有多少“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了?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而明确的统计数据。
不胜繁琐的手续门槛
一位在税务部门工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每年都会向慈善机构捐献出数千元,尽管他自己就在税务部门工作,但是也从来没去办过个人捐款抵税。“退税手续繁琐,操作困难,宣传不到位,这些都是个人捐赠难获扣除的重要原因。”这位负责人解释说。
2005年8月30日,王振耀曾进行过一个试验,办了两个月,足足走了10道程序,他才拿到了应予免除的50元税款返还。
目前,中国个人捐款抵税申报有两种方式:个人自行申报和单位代扣代缴,但是这两种方法在操作上都存在很大的障碍。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马文斌律师分析,“这其中的原因,一是捐赠者不了解捐赠后能减免个人所得税,二是减免税手续太繁琐,令捐赠者知难而退。”
他甚至认为,即使个人通过自己所在的单位申请抵税,企业也未必愿意帮助员工申请抵税,有的企业可能根本只是向个人扣税了而向税务局不缴或少缴所得税,因为没有对个人的纳税凭证。
马文斌说,正是因为个人捐款抵税意识淡薄,才让有些企业利用了这个漏洞。
“在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慈善抵税的政策是人们捐款捐物的一大动力。而国内的这项规定,也许对于大笔的捐款有可操作性,对于小笔的几十元的捐款没什么意义。”有美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陈琪钱说,在英国捐款的时候,只要把自己的税金账号报出来,慈善组织便可以从政府那里额外得到相当于退给你的那部分税。也就是说,你捐100块钱,事实上慈善机构可以得到120块或者更多。而国内,太过繁琐的抵税程序,让很多人就算知道有这项政策,也懒得去实际操作。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捐款抵税实验
2005年8月30日,向中华慈善总会捐款500元,同时凭借收据办理个税减免手续。
让单位的财务人员计算减免抵扣税额,修改本月应税工资。
再向税务部门提交修改后的“税务明细申报表”。
由本人填写了4份“税收缴款书”送至银行。
财务处再根据银行单据重新做账,下月恢复原工资明细。
终于,王司长在他10月份工资条上减免了50元税款。
整整办了两个月,足足走了10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