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文已于2008年9月29日发表《青岛晚报》副刊“青潮.美文”版
此事古难全
逛商店。最喜欢和最不喜欢,这是我和妻子对待这同一件事的态度。相信有同样感受的男爷们海了去了。
但凡女人,不爱逛商店的肯定像大熊猫一样稀少。
男人买东西,一般都直奔主题,看好拿了就走,什么款式样式、多少钱基本无所谓。更不会像女人如相面一般,几乎要把个黑皮鞋
“看成”水晶鞋才如获至宝,看不成就再换一双继续看、使劲看。两小时以后鞋还是花花绿绿的鞋,眼珠变成水晶的了。
其实,我也有偶尔爱逛逛商店,比如:体育用品店、摄影器材店、书店。陪妻子逛逛街,其实并不是件难事。但妻子要逛的街面、商场、超市和逛店的频率对我来说真是“勉为其难”,现在几乎成为我最头疼的事了。
妻子逛店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和其她女人一样,买不买东西是次要的,滑溜滑溜眼珠子是关键。眼睛顺溜了,心情也就顺溜了。就像我一时不吃猪头肉眼珠子不转一样。有时也想,妻子一天到晚也很辛苦,就这么点喜好,陪她逛逛吧。但问题是我只要在那些个人头攒动的商场里转不上两圈,就直犯困,哈欠连天,热泪直流。简直就是过敏!屡试不爽。而且,一进入商场眼珠子就转动减速,大脑也迅速进入漫游。半小时以后,必然腰酸腿疼,头晕脑涨。而妻子的状态就像我就着猪头肉喝着散啤一样爽。看来以后要解决这个难题,就要采取正负抵消的办法:我边吃猪头肉边陪着妻子逛商场!
为了逛商场这档子小事,和妻子闹了不少别扭。妻子每次都说:下次再不和你逛了!但最方便提溜来陪逛的还是我。生活还要继续,商场不能不逛,“别扭”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品。嘿嘿,老婆啊,下次还是那个兴高采烈的你和那个愁眉苦脸的我。
此事古难全。
东方天剑作于200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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