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把博客的版式改了一下,在右边一栏里加了十个大字。来我博客的朋友们都看到了。
说实话,我说的那十个字绝对是实话。
但是,改了没几天,有几个哥们还有小姐陆续对我提出质疑,说我那句话是不是有些苛刻。他(她)们的问题让我一脸茫然。后来我终于搞明白了,原来他们几位观点竟然如此相似,大意就是说我那个“只”字应该去掉,因为那句话有了“只”字,听起来有些伤人,那样的话新班的同学看到了会怎么想。所以我有必要解释一下。
在这里我首先说明,那个字我不可能删掉。我估计我所有的感情都在那一个字里。
华师一2007届高一(13)班,一般人想象不到那是什么班,因为一般人是没有那种超凡的想象力的。我们班的晚自习,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那叫做“应做尽做。”我们班那真是海纳百川,壁立千仞,随便年级主任还是学生会领导怎么教育,那都是徒劳的。我深刻地记得一件事情:有次晚自习我们在看电视,全年级肯定就我们一个班敢在非老师要求的情况下看电视。兴起之际年级主任来了,走到门旁边,对我们说:“谁开的电视,把它关了。”说完他就匆忙走了,正如他匆匆忙忙地来。然后我们同学继续看电视,貌似还有笑声不断。过了一会那人又来了,我们每个人好像都提心吊胆,做好准备迎接一场大规模纪律教育。只见年级主任在门和讲台之间晃了晃,想说什么好像又说不出来的样子,酝酿良久终于发话了,轻声感叹道:“把声音关小点。”
我们班有一个特点,就是没有班规,更没有校规,这都是广大学生朋友们可欲不可求的。可以说我们做的很多很多事情都是建立在这个特点上的。我们班同学这一年里根本没有考虑过吃不到饭的问题,因为我们每天下午比学校明文规定的放学时间都提前十分钟走,为的是吃饭。我们每次都是饭买完了,装好了,奶茶都提在手里了,回寝室的时候,才看见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朝我们身后走去。如果把我们换成别人,那他们肯定会觉得高兴:原来都是别人买完了饭往回走自己才去,今天自己买完饭往回走才看见别人去买饭,心里肯定很爽。不过我们不是他们,我们心里不会有那种没人性的想法,因为我们早都已经习惯了。我们都很有人性的,我们看到那些人都会很同情的,而且还是发自内心的同情。不过没办法,你不是十三班的人。
这个学期最后一个晚自习,那我们更是HIGH到极点,详情就先不多讲了,一言难尽。
其实,要我把那个字去掉也不是没有可能,只要我们年级都是十三班。
最后,重申一下:那十个字,绝对是实话。那一个字,绝对是这句实话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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