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外人士用“百年成之不足,一旦败之有余”来形容医生再恰当不过的了,对整形医生就更是如此了。
是呀,其他行业一失足可能有挽救余地,大不了就是一点经济损失,而且还可以找出种种理由推脱。可医生不同了,他们一旦犯“错误”,不是事故就是人命,涉及病人的亲戚、朋友、社会、甚至还会有大量的媒体曝光,那就肯定是“草菅人命”的大事了!今天之所以重提此事,是日前在一位朋友的博客里看到一篇文章,大概是说一位经验丰富的整形医生做除皱手术后,由于加压包扎过紧致使包扎处皮肤水泡,愈后留有色沉,给病人带来痛苦,从此这位医生的职业生涯也蒙上了一层阴影,本人看后也颇有感慨。
一般百姓看来的医疗事故,可能有几方面原因,1、医生不负责任,这在过去是责任事故,应罪加一等;2、医生的技术水平不到,又在抢救的千钧一发之际不得不上所致,这叫技术事故,应从轻发落;3、的确是医学史上的疑难杂症,是现有医学手段解决不了的难题,不能责怪医生(就像汶川地震你还能责怪地震局吗?);4、医生的确尽力了、也负责了,但病情太重了这样谁也没办法了。
要说的是整形医生,他们面对的大多是“健康”就医者,这些人多数是为锦上添花而来,不是要求雪中送炭的,整形医生一旦失误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要千思熟虑不为过,否则您的千秋功绩将付之东流,尤其是在媒体大环境总是对准医生时更应理应如此,更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触及那责任事故的“高压线”。也难怪现在医生都很少开展新技术了,因为新技术的开展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要奋斗就会有牺牲嘛!
整形医生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忘乎所以,记住百年成之不足,一旦败之有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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