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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质监所旅游经营者旅游者旅游投诉桂林 |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成为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言道,在家时时好,出门事事难。出门旅游难免有些不如意事。对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而言,旅游质监所是一个维权机构,是一条绿色的维权通道。因此,了解这个机构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
11年前,我不知道有这个机构,当然更不知道这个机构的职责。那时候,国内旅游刚刚热起来,知道的人还是少。我是因为工作变动,无意中和这个份工作结缘,逐渐由了解到热爱,一干就是11年了。据查,全国第一家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简称“旅游质监所”)是在桂林市,于1987年成立的,原名叫桂林旅游监查所。1995年成立了国家旅游局旅游质监所,按照分级设立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先后陆续成立了这个机构。时至今日,中国的旅游质监体系已日趋完善。
目前,国家和省、自治区旅游质监所主要是领导和指导机构。各个城市旅游质监所基层办事机构,通俗的讲法,就是干具体活的。其职责大同小异,主要职责就是受理和处理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受理和处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案件,受授权或者受委托进行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其范围当然是本辖区内的。其宗旨就是,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旅游质监所所的产生,当然有其历史背景和时代背景。一是桂林旅游监查所作出了示范性的探索。该所的成立之初,就是为了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经过8年的实践和探索,该所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处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及旅游形象、促进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1998年该所成立了桂林市旅游投诉中心,专门受理和处理本辖区内的旅游投诉,与旅游质监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在全国第一家。当然,这不等于说桂林比全国其他地方敏感或聪明或创新意识强。客观地说,桂林所的成立是当时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旅游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特别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需要一个专门的旅游维权机构,旅游质监所就应运而生。三是旅游业要提升壮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需要良好的环境,需要法律保障,需要有专门的保障机构。旅游质监所的成立也是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国要实现由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迈进,旅游质监工作也要由维权为主向旅游服务品质保障为主转化。桂林现在正在朝这方面努力。去年桂林编写了《旅游市场监管与品质保障--桂林的探索与实践》,里面就提出了一些观点。就全世界来说,目前各国和地区对旅游业都非常重视,对旅游品质保障工作也十分关注。各国或地区在机构设立上略有区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中国算其中一类;另一类以泰国为代表,专门设旅游警察,目前泰国有800名旅游警察;还有一类就是授权旅游行业协会负责。中国虽然有了完善的旅游质监体系,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比,旅游法规很不完善,很落后;旅游质监队伍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方面仍有较大的差距,还需要不断提升和加强。尤其是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作为国家层面来说,旅游不仅可以创汇,增加就业,在外交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重视旅游工作和旅游质监建设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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