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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回应+“闭门羹” 凤铝案结果已提前出炉

(2008-10-22 13:44:37)
标签:

体育

分类: 篮球·CBA

文/水清清

10月21日凤铝案弥端初见,不过对于凤铝来说却不是个好兆头。体育总局以4点理由回应凤铝,言明篮协行为不在监督之内,而北京第二人民法院又让凤铝吃了个“闭门羹”。如果把二者视为“民告官”事件前奏,那么可谓凤铝出师不利,似乎一种结果已经若隐若现,“不了了之”或许会为这宗案件封棺钉盖了。

我们先看看体育总局给佛山凤名铝的3点驳论:

第一、体育总局已经拒绝凤铝俱乐部提出的要求监督纠正中国篮协错误决定的申请,并不认为凤铝所提出的请求事项属于其监督管理职责范围。

篮协上级主管单位是谁?无疑是国家体育总局,那么对于篮协下属俱乐部提出的对协会本身质疑事件,体育总局理应去查实,且从法律角度讲这是他们本应该履行监督职责。这就尤如老子打了儿子,孙子去找爷爷管这件事儿,那老子的爸爸应该问个54321吧,总不能说那是你家事儿与我无关吧,从道德伦理层面上也说不过去啊,似乎这种托辞在球迷眼中说不过去。

第二、体育总局似乎认为凤铝所提出的事项属于“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问题”。

如果体育总局认为凤铝上述理应走法律诉讼过程,那需要一个前提,就是承认篮协本身已经有错可定了,如果是这样,那么作为监督部门的体育总局应该把此事查到底,而不是将其扫出门外。

第三、总局建议凤铝就所提出的事项“依法向有关社会团体”提出信访,但并未说明具体是向哪个团体提出。

向社会团体进行信访,那么凤铝要找的并非别人,正是被告本身---篮协。让篮协再去为凤铝案作个定夺,其结果只有死路一条。这种建议未免有点荒唐。

看过以上三点后基本得出一条结论:体育总局不会涉足凤铝案,无论你是经法还是私下解决,俺们不会去淌这潭浑水的,只有到最终定论后,总局才会画龙点睛。

再看看北京二院,我们不去探讨下午公事真假性,仅一个“闭门羹”和法律程序就够凤铝喝一壶的了。先是让凤铝吃个“闭门羹”,压去你火爆脾气再说,开门等你上述那是必然。不过事情办理就有学文了。行事诉讼最终结果按法律而言要有三个月期限,届时CBA联盟已经如火如荼打上了,即便让凤铝进入CBA联赛,但总不能半路开始打比赛吧?那么只能等到下赛季了。下赛季?篮协又怎么变谁又能说得清呢?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凤铝案最终结果就是“不了了之”,这是球迷不愿看到的,但谁又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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