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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铝案进入法律程序 “怪胎”令司法部骑虎难下

(2008-10-21 09:53:22)
标签:

体育

文/水清清

体育总局是真爷们儿,还是与篮协互相设计好的局?不过不管怎么说,2008年10月20日,就在球迷和佛山凤铝殷切期盼中,体育总局楞是没搭理凤铝提交的申请,逼近凤铝启动法律程序,将篮协推向法庭。

回想一下这样的做为不失一万权之策,为什么这么说呢?

如果法律没有捍卫佛山凤铝权益,那么凤铝死得其所,民主也被验证为实事。但有一点不得不说,那就是作为一个权力机关,针对所属权限下部门所提交的反驳申请,他们有义务去进行调查和给出具体说法,但体育总局没有这么做,那是为什么呢?只能说他是在为虎作伥,刻意的维护篮协阴险作为。

体育总局是篮协的上级主管行政机关,以法律角度来讲他们本应该履行监督职责,坚决不得推诿,也不能不作为,更不能包庇、助长、维护所管理的行业协会的违法和错误的行为。对于凤铝提出的对篮协行为质疑事件,体育总局从法律角度讲必然作出相应答复。但体育总局就是迟迟不给出说法,让球迷难以信服,让公众难以信服。这种密谋下的行径,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案件推给司法部门令其骑虎难下。

凤铝案进入法律程序 “怪胎”令司法部骑虎难下

目前,凤铝案究竟会不会被法律部门予以受理是最大焦点。

从诸多的体育行业协会被告案例中可以查明:没有任何一件案例能够走完诉讼程序,最终结果均以不了了之收场地,同样,凤铝案也许迈不过这道坎,更甚者,或许不被司法部门受理。这就是体育总局和篮协所要想得到的最佳结果。

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会受理此案吗?他们有理由不受理此案吗?

行政诉讼法第11条明确规定:除了法律明文规定不予受理的事项,比如外交行为、对公务员的处分行为等,以及司法解释排除的应予受理的行为之外,只要做出的行为是行政行为的性质,法院没有任何理由不予受理。从这点上来讲,北京二院没有理由拒绝此案。

如果受理此案,那么针对投票门事件的操控者篮协,由于没有经过讨论,并且得不到公众认同就将凤铝投死,没人让人执行的理由。这种暗箱操作行为必然败述,那么与其相连的体育不作为行为也必然受到牵连,一件进入CBA联赛正常行为将权力机关牵扯进司法领域,北京二院会受理吗?会挑战机力机关吗?基于此点也许法院会找到万种托辞委婉谢绝此案。

骑虎难下的北京第二人民法院也许会骂着篮协和体育总局的千秋万代,但无奈这些人渣有高超智商,不仅能将协会玩奸致死,还会把你司法部门当成三陪,可惜你们没招啊,莫骂了,快去找托辞吧,否则事情会越玩越打的哟。

凤铝必死已成事实,但体育总局与篮协合作的丑恶行为必将被载入历史,饱受后人万般唾弃的,中国篮球还有曙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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