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什么?温馨的港湾, 享受天伦之乐的地方,是人生旅途停靠的驿站,有人会不假思索,脱口这样告诉你。
父母在,家就在。父母在哪,家就在哪。为什么人们会这样定义家呢?因为只有父母才能用他们无私的爱承担起那样多——孩子需要的一切。
孩子嗷嗷待哺时,父母给予孩子自己身体的精华——乳汁。当孩子需要看世界时,他们倾其所有供孩子进各级学校。当孩子已经长大,需要自己的“自由”天空时,父母为他们祝福、牵挂。当孩子累了,厌倦了外面的生活,父母仍是孩子不变而坚实的依靠。父母是一个人童年、少年、青年甚至中年各个阶段不同经历和情感的储存室和发泄所。父母是给予者,聆听者,引导者,灵魂的抚慰者。父母伟大如此,家的含义蕴含于此。
我现在却不知道,没有父母一起生活的小家是否仍算得上家?这样的小家仍能是那可以依靠,仍然是那样充满温馨吗?
我不知道现在社会日渐攀升的离婚率说明了什么?意味小家的行将解体?是对小家背弃父母之家的惩罚?还是对自私、不思回报者的诅咒?
那么,又为什么要从父母家分离出来?
其实,分离之时,父母不忍心,不过,为了满足孩子的意愿,父母忍痛让孩子离开他们。因为在他们心里,孩子的开心、快乐、幸福就是他们的开心、快乐、幸福。
小家真的开心、快乐、幸福了吗?没有的父母的担当,没有了那份无私的爱,小家的开心、快乐、幸福从何而来?
两个陌生人由相遇到相知相恋,婚姻成为他们爱情天长地久的庇护所、欢乐园。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会有那样一种说法:“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世间为什么会有那样多的悲欢离合?
婚姻家庭是庇护所、欢乐园还是坟墓?生活于其中之人自有定位,这种定位也无疑确定了小家的性质。
人是情感动物,没有情感的婚姻无法持久,没有情感的小家名存实亡。情感表现在何处?夫妻间的恩爱、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天伦之乐、夫妻间甚至是所有家庭成员对甘苦荣辱的共同分享与承担——同舟共济、不离不弃。对这些字眼,人们实在是太熟悉,甚而熟悉到一种想当然的程度:想当然地认为这些都不需要自己的任何付出就可以自然而然地为小家所具备,为自己所拥有。呵呵!若是上帝在制造每个小家庭时都给配备齐全这些该多好!谁说因为爱,你就愿意像父母爱孩子那样去爱待你的伴侣、爱人?如果说是爱的承诺,那该是彼此对对方的承诺吧。但看看现实生活中小家婚姻生活中的夫妻关系,人们会太惊奇地发现那种想当然的东西其实离我们太远太远,不是因为家庭成员都不需要,而是在单方面的努力被证实无效后不得不的最终放弃。婚姻生活不是想当然地该怎么样,而是需要家庭成员的共同承担与付出。只有彼此关爱,担当起责任,小家庭的矛盾、伤痛、泪水都只会如同笑容、快乐、感动一样给家增添色彩,使家完美,而不是导致家的破裂、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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